2012年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辅导资料六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1-12-05

  三、CIP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指定目的地) 运费、保险费付至。

  1、定义:是指卖方要负责订立货物运到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

  风险划分以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为界

  适合于各种运输方式

  2、保险问题:卖方投保最低险别即可。

  按CIP术语成交的合同,卖方要负责办理货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但货物从交货地点运往目的地的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所以卖方的投保仍属于代办性质。根据《通则》的解释,一般情况下,卖方要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险别投保,如果双方未在合同中规定应投保的险别,则由卖方按惯例投保最低的险别,保险金额一般是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加成10%.即CIF合同价款的110%,并以合同货币投保。

  3、CIP与CIF区别:

  CIP适用于包括多式联运在内的各种运输方式,保险亦为各种运输保险。CIF只适用于水上运输,保险亦为水上运输险。

  CIP条件下卖方在约定地点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即完成交货;在CIF条件下则是以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分界点

  四、FCA、CPT、CIP与FOB、CFR、CIF的比较

  FCA、CPT和CIP三种术语与FOB、CFR和CIF三种术语买卖双方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但又有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FOB、CFR、CIF三种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而FCA、CPT、CIP三种术语适用各种运输方式。

  2.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