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单证员考试:托运单制作应注意事项

来源:帮烤网发布时间:2012-01-16

  2012单证员考试辅导:托运单制作应注意事项

  托运单制作应注意:

  (1)目的港:名称须明确具体,并与信用证描述一致,如有同名港时,须在港口名称后注明国家,地区或州,城市。如信用证规定目的港为选择港(OPTIONAL PORTS),则应是同一航线上的,同一航次挂靠的基本港。

  (2)运输编号,即委托书的编号。

  每个具有进出口权的托运人都有一个托运代号(通常也是商业发票号),以便查核和财务结算。

  (3)货物名称

  应根据货物的实际名称,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填写,更重要的是要与信用证所列货名相符。

  (4)标记及号码,又称唛头(SHIPPING MARK),是为了便于识别货物,防止错发货,通常由型号,图形货收货单位简称,目的港,件数或批号等组成。

  (5)重量尺码。重量的单位为公斤,尺码为立方米;

  (6)托盘货要分别注明盘的重量,尺码和货物本身的重量,尺码,对超长,超重,超高货物,应提供每一件货物的详细的体积(长,宽,高)以及每一件的重量,以便货运公司计算货物积载因素,安排特殊的装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