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单证员考试复习笔记完整版二十五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02-28

  计价货币与价格条款

  一、计价货币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计价货币通常与支付货币为同一种货币,但也可以计价货币是一种货币,而支付货币为另一种甚至另几种货币。这些货币可以是出口国的货币或进口国的货币,也可以是第三国的货币,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在当前国际金融市场普遍实行浮动汇率制的情况下,买卖双方都将承担一定的汇率变化的风险。因此,作为交易的当事人,在选择使用何种货币时,就不能不考虑货币汇价升降的风险,即外汇风险,或称汇价风险。另一方面,也要结合企业的经营意图、国际市场供需情况和价格水平等情况,作全面综合的分析,但需避免单纯考虑外汇风险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

  在进出口业务中,选择使用何种货币计价或支付时,首先要考虑货币是不是“可自由兑换”货币。使用“可自由兑换”货币,有利于调拨和运用,也有助于在必要时转移货币汇价风险。

  在出口业务中,一般应尽可能争取多使用从成交至收汇这段时期内汇价较稳定且趋势上浮的货币,即所谓“硬币”。相反,在进口业务中,则应争取多使用从成交至付汇这段时期内汇价比较疲软且趋势下浮的货币,即所谓“软币”。

  二、买卖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进出口商往往采用固定作价的方法,因此价格条款一般包括两项内容:货物单价(unit price)和货物总值(total amount)。

  单价表述有四要素:计量单位,单价金额,计价货币和贸易术语。总值就是单价与成交数量的乘积,即一笔交易的总金额。例如在CIF SINGAPORE USD50.00/BAG中,CIF SINGAPORE是贸易术语,USD是计价币制,50.00是单价金额,BAG是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