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费方法和货运单据
1、计费方法
集装箱运费包括内陆运输费、拼箱服务费、堆场服务费、海运运、集装箱及其设备使用费等。集装箱的运费计收方法基本上有两种:以每运费吨为计算单位和按包箱费率以每个集装箱为计费单位。包箱费率正逐步取代以每运费吨为计算单位的做法。
2、货运单据
集装箱的货运单据有:托运单(Booking Note),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CLP),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集装箱提单(Container B/L)和提货单(Delivery Order)。
托运单一式九联,是货代接受出口企业的订舱委托后缮制的单据,是向船公司订舱配载的依据。
装箱单一式四联,是集装箱堆场与货运站清点货物的凭证,由货主或货代填制,内容必须与托运单一致。
设备交接单是货柜(集装箱)所有人与用柜人之间划分责任的依据,是用柜人进出港区、场站及提柜、换柜的凭证。
集装箱提单与传统的提单略有不同,它是“收妥待运提单”,一般要在提单上显示有集装箱号码与封箱号码,如果是冷藏货柜,还须显示所要求的冷藏温度。
提货单用于进口,进口收货人或其代理在收到“到货”通知后,持正本提单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提货单,办理进口报关。只有海关在提货单上盖章放行后,收货人才能凭提货单到堆场或货运站提货。提货后,收货人在上面盖章证明承运人的责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