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单证员《基础理论》:选据支付方式应注意的问题

来源:环球教育在线发布时间:2012-05-25

    1、了解客户信用

    任何交易的顺利完成,都有赖于客户的良好信用。因此,在选择贸易支付方式前,必须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尤其对一些新建立贸易关系的客户。对于信用不好或尚未熟悉的客户,尽量选择风险较小的支付方式,如跟单信用证。如果是信用良好的老客户,可以选择手续简便、费用较少的付款交单的托收支付方式。

    2、明确经营意图

    选用支付方式应结合出口商的经营意图。如果为了占有国际市场份额,扩大销售量,可以选择对进口商有吸引力的支付方式,如买方可以凭信托收据借单的付款交单托收方式;如果出口商品是国际市场上的畅销货,出口商可以选择对己最有利的结算方式。

    3、注意贸易术语的选择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不同的贸易术语应选择相应的支付方式。在使用EXW等实际交货方式的贸易术语交易中,不宜采用托收方式。因为此类交易中,出口方向进口方直接交货;若是做托收,出口方没有约束进口方付款的任何凭证,这样的托收实质是一笔货到付款的交易。在使用CIF、CFR等象征性交货的贸易术证交付。但在FOB、FCA条件下,虽然进口方也是凭单付款,但由于进口方负责安排运输,货物装载在进口方指定的船上,故也不宜使用托收支付方式。

    4、掌握运输单据的性质

    海运提单和多式联运提单是物权凭证,出口商可以通过持有该单据来控制货物的所有权,因此适用于信用证和托收支付方式。但空运、铁路运输和邮政运输的运输单据以及不可转让的海运单都不代表物权。因此,在这此条件下都不宜使用托收来结算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