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单证员《基础理论》考点:银行保证书及当事人

来源:环球教育在线发布时间:2012-05-25

    一、含义

    银行保证书,又称银行保函,是银行应委托人申请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付款文件。即由银行作为担保人,以第三者的身份保证被保证人如未向受益人履行某项义务时,由担保银行承担保证书由所规定的付款责任。

    银行保函使用范围很广,不仅适用于货物的买卖,而且广泛使用于其他国际经济合作领域,如国际工程承包、招标与投标等。

    二、当事人

    1.委托人(Principal),又称申请人,即要求银行开立保证书的一方。

    投标保证业务项下的投标人;出口保证业务中的货物出口人;进口保证业务中的货物进口人;还款保证书项下,一般为预付款或借款的受款人。

    2.受益人(Beneficiary),即指收到保证书并凭此向银行索偿的一方。

    3.保证人(Guarantee),也称担保人,即保证书的开立人。

    银行保证书除了上述3个基本当事人外,有时还可能有转递行(Transmitting Bank)、保兑行(Confirming Bank)和转开行(Reissuing Bank)等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