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进(出)口货物来说,缴纳税费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如果延误,既会产生滞纳金,也影响通关,下面就缴纳税金的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作一简要介绍: 税费计征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及在进口环节征收税费。
根据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
我国对进口货物除征收关税外,还要征收增值税,少数商品要征收消费税。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上述两种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为简化征收手续,方便货物进出口,同时又可有效地避免货物进口后另行征收可能造成的漏征,国家规定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由海关在进口环节代税务机关征收。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又常常称为海关代征税。
海关税费计征的一般程序是:
1. 税则归类。
税则归类就是将进出口货物按照《海关进出口税则》的归类总规则,归入适当的税则编号,以确定其适当的税率。
2. 税率的运用。
(1) 关税税率。《海关进出口税则》中的关税进口税率,有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两栏,出口税率只有一种。根据《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六条规定,对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普通税率征税,对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优惠税率征税。对原产于对我国出口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者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特别关税。
(2) 代征税税率。目前,海关在进口环节代国家其他部门征收的代征税,有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