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文字说明表示(SALE BY DESCRIPTION)
在国际贸易中,除了部分货物用样品表示品质外,大多数货物可用文字说明来表示品质。买卖双方凭文字说明磋商交易和订立合同,交货品质以文字说明为依据,称作“凭说明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以规格、等级或标准买卖
规格是指用意反映货物品质的若干主要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长短、粗细等。用规格来确定货物的品质进行买卖,即“凭规格买卖”,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应用最广。如:漂白棉布,30支纱,门幅35/36英寸,每匹长度42码或以上。
等级是指同一类的货物,根据长期生产和贸易实践,按其品质差异、重量、成分、外观或效能等的不同,用文字、数码或符号所作的分类。“凭等级买卖”只需说明其级别即可明确货物的品质。如:皮蛋,特、顶、大三级,特级每百只8公斤,其后每差一级每百只减0.5公斤。
标准是指政府机关或工商团体同意制定和公布的规格,如ISO900系列标准。在农副产品进出口时,有一个常见的“标准”,即“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简称F.A.Q.。
2、凭牌号或商标买卖
牌号或商标与货物品质规格有密切关系,货物的品质是牌号和商标的物质基础,一定的牌号或商标代表一定货物的品质。所以在凭牌号或商标买卖中,即使在合同中不具体规定规格,卖方交货时也必须按照该牌号或商标通常具有的品质交付货物。
3、凭产地名称买卖
农副产品受地理自然条件和传统加工技术影响较大,其产品质量优异,具有特色,以产地名称命名,与成为代表该货物品质的依据。如:四川榨菜,龙井茶叶等。凭产地名称销售的农副产品必须交付具有国内外消费者所周知的特定品质的产品,否则买方可以拒收货物并提出索赔。
4、凭说明书和图样
机械、仪表等产品,由于结构复杂,型号繁多,性能各异,难以用几项指标来表示其品质,也不能用简短的文字来说明,在买卖此类商品就需要凭说明书和图样来表示品质。
四、品质机动幅度和品质公差
品质机动幅度是指允许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指标在一定幅度内有所灵活。规定品质机动幅度的方法有三种:规定范围(如:门幅35/36英寸)、规定极限(如:水分最高15%)和规定上下差异(如:灰鸭毛含绒量35%±1%)。
品质公差是指为国际同行业所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差。在工业品的生产过程中,对产品的品质指标发生一定的误差是难免的,这种为国际上所公认的品质误差,即使不在合同中作规定,卖方交货品质在公认的误差范围内,即认为符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