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单证员基础理论第七章:海运提单的内容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12-27

查看2013年单证员基础理论汇总

  海运提单的内容:

  1. 托运人(Shipper)

  —— 托运人即委托运输的人,在进出口贸易中通常就是出口人。

  本栏目填写出口人的名称和地址。

  一般为信用证的受益人、合同的卖方,也可以是第三方。

  2. 收货人(Consignee)

  —— 即提单的抬头人,应按信用证规定填写。

  ◆记名抬头——直接填写收货人名称和地址。如“To ABC Co.”

  ◆不记名抬头——填“To Bearer”。

  ◆指示抬头——按L/C规定填写,如“To order ”、“To order of ×××”。填写“To order ”、“To order of Shipper”两种情况都是托运人指示提单。如果填写“To order of ×××”,则称为记名指示提单,记名指示人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贸易商。

  例1:来证规定“…made out to order and endorsed to ABC Bank…”。则收货人栏填写:To order

  提单背面由托运人作记名背书:Deliver to ABC Bank

  For DNO Co.

  ***

  (托运人签章)

  例2:来证规定:“…made out to our order and endorsed in blank…”(y设开证行为ABC Bank)则收货人栏填写:To order of ABC Bank

  提单背面由ABC银行作空白背书,即ABC银行签章即可。

  3. 通知人(Notify Party)

  ——按信用证规定填写,须注明被通知人的详细名称和地址。信用证方式下,应按信用证规定填写。如来证规定:“Full set of B/L…notify applicant”,应在本栏目中将开证申请人的全称及地址填上。如信用证无规定时,正本提单可留空填,但随船的副本提单须填列开证申请人的详细名称和地址。

  注意:不可以直接在NOTIFY PARTY栏目中填写为APPLICANT,否则货物到达目的港后船公司无法通知。

  4. 收货地点(Place of Receipt)

  ——填写实际接收货物的地点。在一般海运提单中,没有此栏,但在多式联运提单中有此栏目。

  5. 装运港(Port of Loading)

  —— 即启运港,应按信用证规定填写。

  根据《UCP600》规定,如果提单没有表明信用证规定的装货港为装货港,则需以已装船批注表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港、发运日期以及实际船名。

  6. 海运船名(Ocean Vessel)和航次(Voyage No.)

  —— 填写实际载货船舶的名称和本次航行的航次。例如:FengQing V.102.没有航次的可以不填航次。

  如果提单载有“预期船只”或类似的关于船名的限定语,则需以已装船批明确发运日期以及实际船名。

  7. 转运港(port of transshipment)

  发生转运时,填写转运港口名称,必要时加注所在国家名称。

  8. 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

  —— 即目的港,应按信用证规定填写。 除FOB价格条件外,卸货港不能填写笼统的名称,如“European main port”,必须列出具体的港口名称。如国际上有重名港口的,还应加注国别名称。

  ?在转船情况下可以在卸货港名称之后加注转船港名称,如:“Rotterdam W/T at HongKong”,或在货名栏下方的空白处加注转船的说明:如有印就的转船港栏目,则直接填入转船港名称即可。

  9. 交货地点(Place of Delivery)

  —— 填写最终目的地名称。如货物的目的地就是目的港的话,该栏可以留白,也可以填写目的港名称。

  10. 提单号码(B/L No.)

  ——提单上必须注明承运人及其代理人规定的提单编号,以便核查,否则提单无效。

  11. 签发的提单份数(Nos.of Original Bs/L)

  —— 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提货。正本提单的份数应按信用证的要求,在本栏目内用大写(如TWO,THREE等)注明。每份正本提单的效力相同,凭其中一份提货后,其余各份失效。根据信用证规定填写,用英文大写注明,如“Two”或“THREE”等。

  1)信用证规定的每一种单据须至少提交一份正本。

  2)如果信用证要求提交单据的副本,提交正本或副本均可。

  3)提单为唯一的正本提单,或如果以多份正本出具,提单中须表明全套正本的份数。

  我们一般从货代处会得到三正三副的提单,根据信用证的要求交给银行。

  例如:信用证条款如下:

  FULL SET  OF CLEAN “SHIPPED ON BOARD” OCEAN BILL OF LADING WITH 2 NON-NEGOTIABLE COPIES

  如果信用证要求全套的话,提单的份数栏目,一般填写三。

  上面的例子中,只需提供三正两副给银行就可以了。

  12、标记与号码,箱号码与封号(marks &nos,Container /Seal No.)

  1)提单上的标记、号码应与信用证和其他单据中的唛头一致。若没有唛头,用“N/M”,不能空白。

  2)填写集装箱号码。铅封号是海关查验货物后作为封箱的铅制关封号,应如实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