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单证员考试之六种常用贸易术语(1)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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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B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1、FOB术语的含义

  按此术语成交,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FOB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如果当事人各方无意以船舷为界交货,则应采用FCA贸易术语。

  2、采用FOB术语时,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如下。(重点)

  卖方

  ⑴交货至买方指派船上,通知买方

  ⑵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一切风险和费用

  ⑶办理出口报关

  ⑷提供相应单据

  买方

  ⑴安排船只接货,支付运费,通知卖方

  ⑵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一切风险和费用

  ⑶办理进口清关

  ⑷支付货款

  案例:采用FOB术语,船载货物离港后,很快触礁沉没,谁来承担这一风险?买方。

  3、“以船舷为界”的确切含义

  以装运港船舷作为划分风险的界限是FOB、CFR和CIF同其他贸易术语的重要区别之一。“船舷为界”表明货物在装上船之前的风险,包括在装船时货物跌落码头或海中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后,包括在起航前和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坏或灭失,则由买方承担。

  案例:一集装箱货物在吊装上船过程中,因吊钩脱落砸在船舷上后掉入海中,谁应为此损失负责?(卖方)如掉落在船上呢?(买方)

  4、关于船货衔接问题

  按照FOB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这类合同中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然而由于FOB条件下是由买方负责安排运输工具,即租船定舱,所以,这就存在一个船货衔接问题。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这包括未经对方同意提前将船派到和延迟派到装运港,卖方都有权拒绝交货,而且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卖方增加的仓储费等,均由买方负担。如果买方指派的船只按时到达装运港,而卖方却未能备妥货物,那么,由此产生的上述费用则由卖方承担。

  案例:我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负担。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但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试问:我方应如何处理。

  答:我方应拒绝买方撤销合同的无理要求。

  按FOB条件成交的合同,按常规由买方负责租船定舱。卖方可以接受买方的委托代为租船定舱,但卖方不承担租不到船的责任。就本案例来讲,因卖方代为租船没有租到,买方有无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卖方不承担因自己为我租到船而延误装运的责任,买方也不能因此要求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