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联运运单和运单

来源:微学单证跟/单考试发布时间:2008-06-20

国际联运运单[International Railway 13~rough 1_ransport Bill] 铁路承运国际联运货物时签发给托运人的单据。它对发、收货人和铁路都具法律效力,是国际联运中重要的运输单证。当发货人提交了运单上所列的全部货物和付清他所负担的一切费用后,发站在运单上加盖发站日期戳记,表明货物已经承运。运单一般由5联组成:第一张运单正本、第二张运行报单,第三张运单副本,第四张货物交付单,第五张货物到达通知单。运单正本随同货物从发站至最终到达站,交给收货人。到站按运单上所记载的项目内容,向收货人核收应收的运杂费后点交所运货物。运单副本在铁路发站加盖戳记,证明货物的承运及承运日期后还给发货人,作为贸易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当所运货物及票据丢失时,它也可作为向铁路索赔的证件。运行报单及货物交付单随同货物至到达路局,供到站登记、备查。货物到达通知单同运单正本一起,连同货物交收货人。有时根据发货人要求,运单中还需做一份运单副本抄件,作为发货人留存备查的单证,上面须由发站加盖“运单副本抄件”戳记,它不具有正本运单和副本运单的同等效力。填写运单必须认真正确,用中文填写,并在每行下附俄文译文,发往朝鲜、越南的货物运单可免附俄文。危险货物的有关事项用红墨水填写,其余都用蓝墨水填写。
  运单正本[Original Bill] 国际联运运单之一。见“国际联运运单”。(见式样3—83)
  运单副本[Copy of Bill] 国际联运运单之一。见“国际联运运单”。式样与3—书3相同,仅标题改为运单副本。
  运行报单[Transport Report] 国际联运运单之一。见“国际联运运单”。式样与3—83相同,仅标题改为运行报单。
  货物交付单[Bill of Delivery] 国际联运运单之一。见“国际联运运单”。式样33—83相同,仅标题改为货物交付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