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款委托书、汇款通知书和票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08-25

  汇款委托书(Instructions for Remittance)  又称付款委托书。汇出行委托其在国外的代理行(汇人行)解付汇款的一种书面凭证。汇出行在接受汇款人的汇款申请书后,有义务按汇款人的委办指示向汇人行发出付款委托书,汇人行按委托指示向收款人解付汇款。汇款委托书中的委托指示和汇款申请书中的委办指示应该一致。对于不属于汇出行及其代理行的过失,例如付款委托书在邮递中途遗失、递送延误、电报传递的失误等等,汇出行及其代理行则不负责任;对代理行工作上的失误,汇出行也不负责任。这些事项在银行的委托书中,都是作为银行接受汇款委托的条件。(见式样5—2)
  汇款通知书[Advice of Remittance)  汇人行接到汇出行委托付款的指示后,发给收款人取款的书面通知书。收款人凭通知书及适当证明文件在一定的时间内向汇入行领取汇款。(见式样5—3)。
  票根(Drawing Advice)  又称票汇通知书。汇出行在开立票汇汇票后,寄发给汇入行的书面通知书。在票汇方式中,汇出行接受汇款人申请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汇票,称为“银行汇票”。有的汇出行在开发汇票的同时,还要给汇人行寄发票汇通知书,即所谓“票根”,而商业汇票无须寄发票汇通知书。有些国家的银行以收到票根作为前提才对票汇付款,即在票根到达之前,汇人行可以暂时保留不付。此外,有些国家的银行为了防止伪造银行汇票,在开立超过某一限额的大额汇票时,除了寄发票汇通知书外,还在汇票上加注密押,汇入行在付款时还应核对密押。
  票汇通知书(Drawing Advice)又称票根。见“票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