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款收据[Remittance Receipt) 汇人行解付汇款后由收款人出立的书面凭据,或由汇出行在接受汇款人的汇款申请和款项后出给汇款人的书面凭据。收款人出立的收据是收款人收妥汇款的凭证,由汇人行寄交汇出行以备汇款人查询时,作为汇款解讫的证据。汇出行出给汇款人的收据,是汇出行将汇款人的汇款已经汇出的凭证,汇款人可以作为记帐凭证的附件和作为查询的凭证,还可作为更正内容、办理挂失、止付或退汇的根据。(见式样5—4)
汇款代理合同(Agency Agreement for Remittance)汇出行与汇入行签订的关于处理汇款业务的合同。合同内容有:相互能委托代理汇款业务的各自分支行的名单;通汇的货币;汇款的种类;汇款偿付的办法和时间;费用收取的标准;控制文件的交换;验证汇款委托的办法。例如,电汇是使用各自的密押还是共用一方的密押,信汇和票汇的有权签字人签章样本等。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需按照合同内容执行。目前代理行之间很少签订单独的汇款代理合同,而把它包括在综合性的代理协议之中。
密押电(Cable Testkey) 汇出行和汇入行之间预先约定在电汇委托书上加注的押码,汇入行依此押码核对金额和证实电报确为汇出行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