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FOB条件成交,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我国外贸公司大都通过外运代理机构办理此项业务,也有直接向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等实际承运人治办。
在办理运输中,应注意船货衔接,通常由卖方在交货期前的一定时间内,将预期货物备妥待装的日期通知买方。买方按该通知规定的日期,及时通过运输代理或自行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在接到船方配舱口单后,应即向卖方发出派船通知,告之船名及船期,以便卖方按照船期安排装船。
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卖方装船后,应向买方发出货物已交至船上的充分通知,以利买方准备接货该装部通知一般应列明合同号、货名、数量、金额、船名及启航日期。买方据此资料办理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