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跟单信用证业务的实际操作
(一)信用证的审核
1、通知行审核信用证
2、受益人审核信用证
(二)信用证的软条款
1、暂不生效条款
2、开证行免去其第一性的付款责任条款
3、信用证不完整
4、不平等条款
5、以本国法律干预信用证业务的条款
6、陷阱条款
例:下列信用证条款中属于软条款的是( )(2005年试题)
A.三份正本已装船海运提单,做成“凭指定”抬头,通知买方
B.一份开证申请人手签的质量检验证书,字迹须和开证行预留签字样本相符
C.待进口商取得进口许可证后,开证行以信用证修改形式通知信用证生效
D.所装船名和船期由进口商通知开证行,开证行以信用证修改形式通知受益人E.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待进口地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书面证书后开证行才付款
答案:BCDE
下列哪些条款应被视为信用证的“软条款”( )(2006年试题)
A.开证人在检验证书上的签名必须与开证行所保留的签名样本相符
B.信用证项下要求受益人提供船龄证明
C.受益人出具的报关单、合同及商业发票必须做使馆认证
D.必须得到开证人对样品的确认后,信用证方可生效
E.货物必须经开证人代表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船
答案:ADE
(三)信用证的修改
1、修改信用证的原则: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及受益人同意,不得修改。
2、修改信用证的程序:受益人—开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受益人。
(四)信用证项下单证不符的处理
1、拒付通知有效性的确认
1)开证行提出的不符点必须明确
2)开证行必须以自身的名义提出不符点
3)开证行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不符点
4)拒付电必须包含拒付字样
5)声明代为保留单据听候交单人处理;或直接退单;或按交单人之前的指示处理等。
2、确认不符点
3、换单
4、联络进口人
5、最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