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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发票是出口商向进口方提供的一种所供货物及其价格的清单。它是各种出口票据的核心单据。制作发票应注意以下几点:
1.发票要与信用证或合同相符;
在采取信用证付款方式时,发票描述要与信用证规定严格相符,特别是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包装等,不能有任何遗漏或多或差异。如果是托收方式,发票制作应按合同要求和实际装运填列。
2.发货人要填写正确;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收货人均应填写申请人。如属于托收方式,则收货人一般为合同买方。
3.信用证上列明的特别要求要注明;如果信用证上规定在发票上注明包括运输船名,货物原产地,信用证号,进口许可证号以及其它证实条款,比如“非议付单据快递条款”“传真副本单据”等等,均应照办。
4.对佣金,折扣等用词要正确;如果信用证或合同规定的单价含有“佣金”,发票决不可以“折扣”代替。如果信用证规定为“现金折扣”则也不能只写“折扣”或“贸易折扣”。总之,此类项目一个字不能错也不能省。
5.发票金额不能超过信用证允许金额;
6.注意发票与其他单据表面有关内容一致;
7.必须正式签字生效;
8.“有错当查”和“证实发票”;为了在发生错误或遗漏时可以更正或更换,有的要求在发票下端注明:E.&.O.E (有错当查)字样。另外,有些国家的进口商按国家的法令和商业习惯,要求在发票上加注:“证明所列内容真实无误”字样或“货款已收讫”字样,一般情况下都可以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