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单证员考试缮制与操作辅导复习(28)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08-23

  海洋货物运输常因各种风险而导致损失,但保险公司不是对所有的损失都赔偿的。具体来说,必须了解海运保险的风险和损失。

  1. 风险(损失的原因)

  (1) 自然灾害:是指非常的自然界力量造成的灾害,如恶劣气候,雷电、洪水、地震、海啸等;

  (2) 意外事故:是指运输工具遭遇的非意料之外的事故,如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失火、爆炸等;

  (3)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除上述原因之外其他造成货物损失的原因,如偷窃、承运人短交货物、钩损、雨淋、串味等;

  (4) 特殊外来风险:这一类原因包括战争、罢工、拒收、交货不到等。

  2. 损失类型

  (1) 全损(Total Loss)

  2 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指货物的全部灭失,如焚毁、沉入海底、或已失去原有的性质和用途,如食品变质等;

  2 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在全损货物已不可避免地要变成实际全损,或整理修复使货物恢复原状的费用超过恢复后的价值,或货物在中途出险,将货物运至原定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保险标的目的地的货价等情况;

  例:构成保险上“推定全损”有各种不同情况,()不能算作推定全损的范畴:

  A. 被保险货物受损后,修理费用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

  B. 被保险货物受损后,修理和续运至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货物到达目的地的价值

  C. 必须是属于非常性质的损失

  D. 为避免实际全损需要花费的施救费用,超过施救后的标的价值

  答案:C

  (2) 部分损失(Partial Loss)。不是全部货物都受损失,是与全损相对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