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单证员考试(操作与缮制)资料:跟单托收6
信任收条(T/R)
在付款交单体例中,进口商如想在付款以前先行提货,可以开立信任收条(Trust Receipt)交给代收行,凭以借出单据,以便提货仓售,取得货款后了偿代收银行,换回信任收条。这种做法叫做“见票后若干天付款交单,以开出信任收条换取单据(D/P at … days after sight to issue trust receipt in exchange for documents, 简称D/P,T/R)”,
凭信任收条提取的货色其产权仍属于银行,进口商处于代为保管货色的地位,称为被信任人(Trustee)或代保管人(Bailee)。
其义务是:第一,将信任收条项下货色和其他货色分隔保管;第二,出售的货款应交付银行或暂代银行保管,但在账目上须与自有资金别分开列;第三,不得将该项货色典质给他人。
代收行是信任人(Truster),其权力是:
第一,可以随时打消信任,收回借出的商品;
第二,如商品已被出售,可以随时收回货款;
第三,如进口商借货后倒闭清理,对该项货色或货款有优先债权。
凭信任收条给以进口商资金融通,一般是由进口商提出,并经代收行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