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外销员考试辅导国际贸易的分类(四)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07-19

  四、以货物的运送方式划分:(陆路贸易;海路贸易;空运贸易;邮购贸易)

  分为:

  (1)陆路贸易;

  (2)海路贸易;

  (3)空运贸易;

  (4)邮购贸易

  五、以是否有第三者参加划分:(直接贸易、间接贸易、转口贸易)

  (1)直接贸易: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之间直接买卖商品的行为。货物从生产国直接卖给消费国,对生产国而言,是直接出口;对消费国而言,是直接进口。

  (2)间接贸易: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商品的行为。货物通过第三国卖给消费国,对生产国而言,是间接出口;对消费国而言,是间接进口。

  (3)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指货物生产国与货物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进行的货物买卖活动。对第三国来说是转口贸易。

  转口贸易和过境贸易的区别,在于商品的所有权在转口贸易中先从生产国出口者那里转到第三国(或地区)商人手中,再转到最终消费该商品的进口国商人手中。而在过境贸易中,商品所有权无需向第三国商人转移。

  例:判断:

  例1:过境贸易属于间接贸易。(否)

  例2:输入本国的货物再输出时,称为转口贸易.(否)

  例3:货物直接从生产国运到消费国,称之为直接贸易.(否)

  案例1

  马来西亚的可可粉通过香港的出口商出口到德国。那么对于马来西亚和德国来说,就属于间接贸易。对于香港而言,就属于转口贸易。香港的转口贸易在世界上是很有名的。

  案例2

  香港一家进出口公司与德国的公司签定出售可可粉的合同。然后,香港的这家公司再与马来西亚的公司签定购买可可粉的合同。购买完货物后,这批可可粉并没有运到香港,而是直接从马来西亚直接运到德国。虽然货物是从马来西亚直接运到德国的,但是这笔贸易仍属于转口贸易。

  因为马来西亚和德国之间并没有直接发生交易关系,仍然是通过第三方来进行的买卖商品的行为。所以说,对于马来西亚和德国来说,仍然属于间接贸易,对于香港来说仍然属于转口贸易的范畴。

  六、以清偿工具划分:(自由结汇方式贸易、易货方式贸易)

  (1)自由结汇方式贸易:以货币作为清偿工具的叫做自由结汇方式贸易。绝大部分的贸易都是采用自由结汇方式贸易。

  (2)易货方式贸易:以货物经过计价作为清偿工具的叫易货方式贸易。

  那么易货贸易的模式是什么样呢,这也是最简单的易货贸易模式,交易过程可描述为:A→B→A

  一家中国企业A向埃及企业B提供炼钢设备,按照一般的贸易活动,埃及的B企业应该要给中国企业结算外汇。而在易货贸易的交易模式下。B以其产品钢材支付货款。A是一家综合型集团企业,其子公司--房地产公司正好需要钢材建房。

  这种交易模式属于跨国界的物-物交换。交易发生的前提是双方都需要对方的商品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