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外销员考试对外贸易法概述资料(一)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10-29

 一、 我国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

  1实行全国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原则

  2 维护公平自由贸易秩序

  3 实行货物技术进出口自由原则

  4 按协议承诺开展服务贸易原则

  5 实行平等互利、互惠对等的国际贸易关系原则

  二、 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

  (一)主体范围:

  在我国境内取得合法资格直接或间接从事外贸业务的公司、组织、个人。

  (二)贸易范围:

  1、对外贸易

  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

  国际服务贸易

  2、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三)对外贸易法适用的管理行为:

  对货物进出口的管理

  对技术进出口的管理

  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

  对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四)对外贸易法适用的地域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发生的对外贸易行为,原则上均适用《对外贸易法》。

  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三个“单独关税区”之间的贸易,视为进出口贸易。

  例:(03年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是我国调整对外贸易活动的基本法,它所调整的贸易范围不包括( C )

  A.货物进出口

  B. 技术进出口

  C.香港、澳门地区企业的进出口业务

  D.国际服务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