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外销员考试公司组织机构复习资料(三)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10-29

  三、监事会

  监事会是专门用以监督公司董事、经理人员的公司内部机构,其宗旨是自律公司自身行为。

  1、组成:成员不少于3人,任期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2、职权:

  1) 检查公司的财务

  2)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提出罢免建议

  3)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予以纠正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5)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6)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例: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下列哪一项表述符合法律规定?( ) .

  A.只有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

  B.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必须由全体职工选举产生

  C、监事会主席由2/3以卜的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D.监事每届任期可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

  正确答案是A

  分析:《公司法》第5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设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可以只设1—2名监事,所以A选项正确(注意:原《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大的,设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只设1—2名监事)。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由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并不要求必须

  由全体职工选举产生,所以B选项不正确(注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必须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所以C选项不正确。《公司法》第53条规定,监事每届任期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所以D选项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