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外销员考试公司分类复习资料(三)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0-10-29

  四、股份有限公司:

  1、定义:全体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

  2、特点:

  ü 全体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ü 股份以股票形式对外发行

  ü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ü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既有发起设立方式,也有募集设立方式。发起人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

  ü 账目必须公开

  ü 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须依法符合更严格的条件和经过更严格的审批手续。

  上市公司必须符合:

  股票经相关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占总股份的25%以上,公司资本额超过4亿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案例:

  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作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 千万元。火炬化工厂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 400 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 200 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 1100 万元。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除了发起人按规定认购的股份以外,其余股份准备向社会公开募集。

  试分析:

  1. 发起人是否符合法定人数 ?

  2. 公司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定最低限额 ?

  答:

  1.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为发起人,包括2人。

  2.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万元。该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5千万元注册资本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