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外销员考试辅导:货物交付条件

来源:微学外销员考试网发布时间:201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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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物交付条件

  货物交付条件,是指国际贸易买卖合同中的交货条款。此条款一般对交货时间、装运港和目的港、装卸时间、装卸费用、分批装运和转船以及运输单据等内容予以具体规定。

  交货时间

  ㈠ 交货期的规定方法

  国际贸易买卖合同中,对交货期(装运期)的规定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1.明确规定交货期

  ⑴ 限于某月或某几个月内交货:如“2006年5月份交货(装运)”(delivery of shipment during May 2006):“2006年5/6月装运”(shipment during May/June 2006),也称跨月装运。

  ⑵ 限于某月某日或以前装运:如“2006年11月15日或以前装运”(sipment on or before 15th November 2006):“2006年5月底或月底前装运”(shipment on or before the end of May 2006)。

  2.规定在收到预付货款或信用证后若干天内装运

  3.采用术语表示交货期

  ㈡ 规定交货期应注意的问题

  1.应考虑货源和船源的实际情况,使船、货衔接

  2.要根据不同货物和不同市场需求规定交货期。

  3.对交货期的规定,既要明确,又不宜订得过死。

  4.应考虑交货港、目的港的特殊季节因素。

  5.采用信用证支付时,应注意交货期的规定必须明确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