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外销员资格考试重要概念集锦

来源:微学外销员考试网发布时间:201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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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重要概念汇总

  5. 三种贸易术语(FOB、CNF、CIF)简介和区别

  一、 基本概念

  贸易术语(TRADE TERMS)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PRICE TERMS),它是一个简短的概念(SHORTHAND EXPRESSION),它确定了买卖双方相关费用、风险及责任的划分,以及买卖双方在交货和接货过程中应尽的义务,是贸易中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有关贸易术语的主要国际惯例

  主要惯例有三种

  A.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简称W.O.RULES 1932)

  B.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

  C.国际商会制定的《2000年通则》英文为INCOTERMS 2000,(ICC PUBLICATION NO.560)

  国际商会简称ICC是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三个单词第一个字母大写。

  INCOTERMS来源于INTERNATIONAL COMMERICAL TERMS三个单词合并而成。

  三、 当前国际贸易中广泛采用的贸易术语惯例

  ① 是国际商会制定的《INCOTERMS 1990》或《INCOTERMS 2000》

  ② 国际商会于1919年成立,会员分布在14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全球具有重要影响的世界性民间商业组织,它是联合国的一个高级咨询机构,设立的目的是在经济和法律领域里,以有效的行动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发展。

  ③ 中国于1994年11月获得国际商会成员国地位。

  ④ 《INCOTERMS 1990/2000在世界上已得到广泛的承认,广泛运用于国际贸易合同及L/C中。

  四、 FOB 贸易术语

  1、 定义:FOB是FREE ON BOARD三个单词第一个字母的大写,中文意思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具体装运港名。

  2、 适用运输方式:海运和内河运输。

  3、 关键点:风险划分点,交货点,费用划分点均在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轮船舷(实际操作中为装到船舱内)。

  4、 卖方的主要义务

  A、 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按港口惯常方式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装船通知。

  B、 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证书(商检证,原产地证等)办理货物出口手续(报关、出口订仓等)。

  C、 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实际为到船舱内为止)。

  D、 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已装船海运提单)。

  5、 买方的主要义务

  A、 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货物价款。

  B、 负责订舱或租船、支付运费(海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实际业务中买方告知卖方其在装运港的货运代理,并要求卖方向其订船,海运费为到付,由买方支付,通常买方支付的海运费较卖方自己订船要便宜10-20%)。

  C、 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配额在进口国同样由买方向国内行政机构申领)或其他核准证书,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

  D、 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实际为装运港船舱内以后的)

  E、 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

  6、 实际业务中的注意点

  A、 贸易合同中注明启运港:启运港应为海港或河港(南通、重庆港等为内河港)

  B、 贸易中要求卖方提供清洁已装船提单,风险和费用的转移点即为装运港指定的船舱内。

  C、 船货衔接应在贸易合同中明确规定,空舱费,滞期费以及仓储保险等额外费用由谁支付。

  D、 装运港的装货费由谁承担,即THC费用由谁支付,国际贸易原则为谁付海运费谁支付THC费用。

  E、 和美国客户以及其他美洲客户订贸易合同时注意客户在确定价格条款中选用《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这个贸易惯例还是国际上通行的INCOTERMS 1990/2000这个惯例。因为同一个FOB术语两个惯例的解释不同,双方风险、费用、责任和义务都有很大区别。

  F、 和客户协商争取其只能指定船公司或船代公司,争取货代由我方按排,目的港货代也应由我方货代指定,这样可以大大减轻贸易风险。

  五、 CIF 贸易术语

  1、 定义:CIF是COST,INSURANCE,AND FREIGHT(………NAMED PROT OF DESTINATION)三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组成,中文意思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当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实际为装运船舱内),卖方即完成交货。货物自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等由卖方支付,但货物装船后发生的损坏及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2、 适用运输方式:海运和内河运输,贸易国(货物最终运抵的海港或河港)。

  3、 关键点:风险点、交货点在启运港船上,费用划分点至目的港港口船上。

  4、 卖方的主要义务

  A、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在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给予买方装船通知。

  B、 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证书(原产地、商检证书等)

  C、 负责租船或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海运费。

  D、 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

  E、 负责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F、 负责提供商业发票,保险单和货物已装船提单等。

  5、 买方的主要义务

  A、 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B、 负责办理进口手续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C、 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D、 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

  6、 实际业务中的注意点

  A、 概念上的误区:CIF和FOB,术语中交货点及风险点都是在装运港的船上,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安全地装到船上即完成卖方义务,装运后货物可能发生的风险,卖方不再承担责任。卖方将保险单、提单等交由买方,风险索赔等就由买方去办理。

  B、 订舱配载:CIF条件下卖方自主订船,选择船公司货代,自付运费,码头费等,一般不接受买方指定的货代/船公司等,实际业务中客户会选择国外服务较好的马士基、APL等知名船运公司,一般在和买方确认好运费,船期后也可以接受,但一般不可以由买方指定的货代出运。

  C、 卖方在装运港办理保险,一般在订立合同时具体规定保险金额,保险险别和适用保险条款,以及保险责任的起讫期限,选择协会或中国保险条款,保险单银行交单时要背书转让给买方。

  D、 卸货费用:码头作业费等,CIF中一般用PORT TO PORT即港至港条款,启运港的费用由卖方承担,目的港的费用则由买方承担,

  E、 装船通知以及货物的中转、到港日期等。

  1、 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船后,取得海运提单并将主要货运单据给银行或自行交由买方,承保保险取得保险单支付海运费以及装运港杂费后即完成全部交货义务。

  2、 卖方在装船后给买方充分的已装船通知。

  3、 卖方无保证货物必然到达以及确保何时到达目的港的责任。

  4、 卖方无货物装船后的损害、受潮、灭失等承担责任。

  5、 若卖方提交单据时,货物已经损坏或灭失,买方仍须凭单付款,买方可凭提单向船公司/船代,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损坏赔偿而不可以向卖方提出索赔。

  6、 实际业务中买方以货物在中转港,未按时中转、掉箱,货物在途中两次或叁次中转延误到港日期影响其成衣/成品交货索赔误工费、空运费等是不合理的,如何避免应在订立贸易合同时就注明卖方无装船后保证货物何时到达目的港以及无法保证何日中转的义务。

  六、 CFR/CNF 贸易术语

  1、 定义:CFR/CNF 是COST AND FREIGHT三个单词的其中一个字母组合而成,中文意思为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所必需的海运费,交货后的灭失和损坏的风险自交货时已转移至买方。

  2、 适用运输方式:海运及内河运输(至贸易国的目的港,海港,河港均可以)。

  3、 关键点:交货点、风险点在装运港船上,费用划分点,海运费付至目的港船上,保险由买方办理并支付。

  4、 CFR/CNF和CIF买卖双方义务的区别

  CFR/CNF合同中卖方不负责办理保险,不支付保险费,不提供保险单据,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由买方自行办理。

  其他义务和CIF是相同的。

  5、 实际义务中的注意点

  A、 风险点的转移:风险点为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到船舱内,风险点即转移到买方,国此买方必须在此之前向保险公司办妥保险,因此实际业务中卖方应于装运前和国外买方就如何发装船通知以及何时发装运通知,商定办法,贸易合同中也应注明装船通知的发送内容,方式,发送时间等。

  B、 港杂费,装运港的港杂费,THC费用由卖方承担,目的港的港杂费,提货费等由买方承担。

  C、 其他注意点同CIF注意点一样。

  七、 FOB/CIF/CFR的共同点

  1、 三种价格术语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如中国长江河运,美国五大湖地区河运)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

  2、 三种价格术语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实际为船舱内)风险点均以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实际为船舱内)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3、 费用点:卖方均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

  4、 提单:卖方均需向买方提交已装船清洁提单。

  5、 装船通知:装运前后卖方均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

  6、 风险点: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船后的风险即转移到买方。

  7、 目的港的进口清关,费用等均由买方负责办理;装运港的装船,陆运,出口报关,办理许可证等均由卖方办理。

  8、 卖方都有在装运港安排订舱、配船的义务。

  八、 FOB和 CIF价格术语的不同点

  1、 价格术语后港口性质不一样,FOB后的港口指卖方所在国的海港或河港,而CIF 后的港口指买方所在国的海港或河港,CIF 价格术语后目的港后应注明港口所属国别,如维多利亚港,在香港有,英国有,巴西有,必须加注国别来区分。

  2、 费用构成不一样,报价不一样。FOB价格是考虑货物从原料购进、生产直到出口报关货物装到买方指定船舱同的一切费用和利润为止,而CIF则是在FOB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和保险费。

  3、 THC码头作业费的支付对象不同。按照谁支付海运费谁支付THC费用的原则,FOB价格条款中THC费用应由买方承担,CIF中THC应由卖方承担,现行国内THC标准为20‘柜370元,大柜40’为560元,THC费用应在贸易合同中明确注明由谁支付。

  4、 保险费支付、办理不同:FOB、 CNF 保险由买方办理,卖方应于装船前通知买方;CIF 保险由卖方办理并支付保险费,卖方按合同条款,保险条款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给买方。

  5、 价格术语国际惯例不同,FOB 价格在美国惯例和国际商会的1990及2000年通则惯例,CIF大多数为国际商会的1990年/2000年惯例,订立贸易合同或客户开出信用证中注意加以区别。

  6、 空运货物:FOB 卖方只承担货物上飞机之前的所有费用空运费,空运目的港费用由买方承担。

  CIF 卖方除承担FOB空运费用外还需按买方要求承担空运费以及对货物空运投保保险。

  空运货物自装运港交付后货物所有权即转移至买方。

  7、 租船订船不同:FOB价格由买方指定船公司/船代公司甚至货代公司安排船运,买方能否及时租船订舱,会影响卖方的及时交货以及银行交单等。

  CIF价格则由卖方自主选择船公司或货代公司。

  8、 装船通知告知买方时间不同:FOB价格和CNF在装船前告知买方,装船内容、装船细节以便买方有充足的时间办理货物海上保险而CIF是由卖方投保可在装船后几天内告知买方装船通知。

  9、 装运后跟踪服务不同:FOB价格术语由于是客户指定船代/货代,其二程三程中转一般由买方负责办理,而CIF价格术语,为给卖方提供更好的服务一般由卖方及时联系货代船代将中转情况,目的港代理资料,何时到港等资料告知买方。(但CIF 价格中卖方并无此规定义务,一般实际操作中买方会有此要求)

  10、不可抗力风险不同:索赔难度不同

  在实际出口业务中若货物已装船,在装运港或运输途中遭受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卖方提交的单据与L/C规定有“不符点”遭到开征行拒付货款情况下FOB、CNF和CIF所承担的风险不同。

  在CIF术语上是卖方办理保险,在启运港投保,在客户拒付退单的情况下,卖方可凭保单向当地保险公司索赔。

  在FOB和CNF情况下是买方办理保险,保单在买方手里,保险公司又大多在国外,卖方难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尤其是FOB术语上,卖方要找买方指定租船订舱的船公司/船代理及时准确取证就更难。

  在当前实际出口业务中客户指定货代/船公司的FOB术语业务相对较

  CIF如何计算及CIF与FOB的区别

  出口交易中,在以CIF术语成交的情况下,出口商需要首先向保险公司查询保险费率,用以核算保险费。公式如下: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保险金额=CIF货价×(1+保险加成率)

  在进出口贸易中,根据有关的国际惯例,保险加成率通常为10%.出口商也可根据进口商的要求与保险公司约定不同的保险加成率。

  例如:商品03001的CIF价格为USD8937.6,进口商要求按成交价格的110%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0.8%)和战争险(保险费率0.08%),试计算出口商应付给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用?

  解:保险金额=8937.6×110%=9831.36美元

  保险费=9831.36×(0.8%+0.08%)=86.52美元

  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为8.25比1,换算人民币=86.52×8.25=713.79元

  提示:在我国出口业务中,CFR和CIF是两种常用的术语。鉴于保险费是按CIF货价为基础的保险额计算的,两种术语价格应按下述方式换算。

  由CIF换算成CFR价:CFR=CIF×[1-(1+保险加成率)×保险费率]

  由CFR换算成CIF价:CIF=CFR÷[1-(1+保险加成率)×保险费率]

  运费问货代,保险费问保险公司

  FOB与CIF区别

  1. 不同点:

  FOB(free on board)即装运港船上交货(但在与北美国家交易的时候,应在FOB后面+vessel表示船上交货)因此,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即可。之后的运费和保险费与卖方无关。

  而CFR(cost and freight以前叫C&F,<<90通则>>改为CFR)成本加运费,是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并承担运至指定目的港的运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装运期内装船,通知买方、提交相关单据并负责清关后完成交货义务,不负责办理保险。

  接下来的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运费加保险,顾名思义就是比CFR条款多了保险费用。可以简单的理解为FOB+F=CFR, CFR+I=CIF.另外,与FOB所属的F组(FCA、FAS、FOB)术语相比,CFR,CIF所属的C组(CFR,CIF,CPT,CIP)术语下卖方所承担的责任更大,即卖方都要负责订立从启运地至目的地的运输契约,并支付正常的运输费用,而且在CIF、CIP术语中卖方更要负责办理货物保险,支付相应保险费。

  2. 相同点:

  1)这些条款的交货地点都在装运港,而且都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

  2)即使是CIF负责了保险的费用,但是风险转移都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也就是说,过了船舷,就没卖方什么事情了。

  3)为了明确装船费或卸船费的负担问题,也为了让复杂的交易简单化,这三种术语都有其相应的变形。

  4)按这些术语成交的合同均属于装运合同(shipment contract)。

  利与弊:

  选择以FOB价成交,在运费和保险费波动不稳的市场条件下有利于自己。但也有许多被动的方面,比如:由于进口商延迟派船,或因各种情况导致装船期延迟,船名变更,就会使出口商增加仓储等费用的支出,或因此而迟收货款造成利息损失。出口商对出口货物的控制方面,在FOB条件下,由于是进口商与承运人联系派船的,货物一旦装船,出口商即使想要在运输途中或目的地转卖货物,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也会颇费一些周折。

  在CIF价出口的条件下,船货衔接问题可以得到较好的解决,使得出口商有了更多的灵活性和机动性。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出口商保证所装运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只要所交的单据齐全、正确,进口商就必须付款。货物过船舷后,即使在进口商付款时货物遭受损坏或灭失,进口商也不得因货损而拒付货款。就是说,以CIF价成交的出口合同是一种特定类型的"单据买卖"合同。 一个精明的出口商,不但要能够把握自己所出售货物的品质、数量,而且应该把握货物运抵目的地及货款收取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对于货物的装载、运输、货物的风险控制都应该尽量取得一定的控制权,这样贸易的盈利才有保障。

  综合FOB价中存在的问题大致是:

  1、FOB价指定船公司,在船公司舱位紧张的情况下,不一定保证能订到舱。对FOB价货、船公司通过电脑查出运价低、又不是大客户的,往往不安排箱位。据有的外贸公司反映,当出口商争取快出货,某船公司声称没有箱子,需调箱要增加调箱费用$500;货已备好,运不出信用证过期,只有硬着头皮支付高昂的调箱费用。指定船公司的另外一个弊端就是,往往卖方备货到付运时间比较急促,而船公司在港口通常每周只有一个航班,若我货备不齐,就得等下周才能出运,而延误装期需买方修改装期,遇上市场起了变化,对方不修证,而我货又备好,则损失是肯定的了。

  2、FOB价下更多的是客户指定货代,而不是指定船公司,这对卖方来讲风险就更不用说了。

  ①指装的这些货代,大多数为境外货代,仅在我国设有办事处,对其资质情况难以考证,因此客户和货代勾结,无单放货的事例屡屡发生。这是因为货代出的提单只能去银行议付之用,并不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当发生无单放货事实后,往往传递中丢失,发货人只好自己奔波,另想它法补办,无法奈何它。

  3、FOB价膨胀,对国轮、保险业的发展都不利,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我国的三大船公司(中远、中海、外运)都有长足的发展,如果外贸为规避运费上涨风险而去做FOB价,就会使国轮的发展失去货源基础。国轮壮大不起来,最后受害者是国家和国内的发货人,因为外轮占据了航运市场的主要份额,我国失去了对外运输的主动权,将使进出口易受制于人。现在从北美、欧洲向我国出口的运费是低的,增强了他们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反之我国出口运价水平高高,削弱了我产品出口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我们在对外洽谈中,一定要尽力争取做CIF、CFR价,在一般情况下,CIF、CFR价有如下好处:

  ①可以掌握对外出运的主动权,当某船公司的船期赶不上,可以选择其他船公司出运:

  ②CIF价货量大的外贸企业,可以集中运量与船公司商谈优惠运价,真正做“上帝”。若都去做FDB价,即使是出口几亿美元的公司,从运输角度上讲是小公司、小货主,不为船公司和货代所青睐。

  ③减少了FOB价指定货代这一中间环节,不但人民币费用可节省,而且对装箱、通关等作业流程动态可以了解和控制,避免不必要的出运事故发生。

  ④对我国航运业、保险业的发展,对对外贸易的发展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