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关系处理原则
企业与政府、社区以及其他公众之间关系的有效协调,必须遵循以下的基本原则:
1.服从原则
政府是代表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因而是从全局的、长远的利益出发,对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实施指导、调节的控制;而企业则更多地从本单位利益出发,着眼于局部利益,往往会产生短期行为,两者之间在利益思考和选择上难免存在矛盾和分歧。从这一点来说,企业与政府关系,往往集中体现为国家利益与企业利益之间的关系。应该坚持以国家利益为重,以大局为重的原则,这是协调企业与政府关系最根本也是最有效的原则。企业必须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有关各项政府政策、法令法规,严格遵守。只有服从政府的指挥和管理,才能与政府步调一致,才能赢得政府的信赖。否则,违背和违反这些政策法规,就不利于企业的发展,而且政府必将对其进行制裁。因此,严格遵守这一原则,是企业搞好与政府关系的基础。
2.参与原则
企业应该是政治活动的积极参与者。企业应当组织全体员工,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参加并有效开展活动,激发政治参与的热情。在政治上的冷淡与无动于衷是无法使企业与政府贴近的,要协调好与政府关系,企业就要积极参与政府的政治活动并扩大政治交往。所谓扩大政治交往,通常指企业领导以个人身份参与政治活动,与政府官员广泛交往。通过私下交往或公开活动,使企业了解其政治环境,了解各选择代表有关本公司问题的立场,陈述影响企业利益和发展的政治主张,提出有利的政策、法规和措施等议案。政治活动和政治交往,是企业与政府关系协调的不可或缺的方面,往往会使企业与政府关系获得更大的成效。
参与原则也是企业协调与社区关系的重要指导思想。企业不论规模大小、经营性质,都是社区中的一员,因此,必须具有良好的社区意识。作为社区公民,就应有履行“公民”义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遵守社区法纪,服从社区公约,关心社区的公共事务,支持社区的各种活动,从而赢得社区公众的爱戴和支持。做一个热心的社区公民,需要企业实实在在的行动。热心社区的市政建设,为社区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热心社区的慈善福利和卫生事业,表达企业的人道主义精神;热心为社会公众排忧解难,当社区发生灾难和危机时,企业应主动调动人力、物力、财力予以支持。总而言之,企业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和机会,向社区公众提供各种帮助和便利。
3.互惠合作
友好相处、互帮互助是企业关系营销调整企业与社区关系的基本原则。社区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根据地,与企业所在社区内的公众和睦相处,互相帮助,有利于形成企业与社区之间融洽而友好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