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区经贸集团大量涌现(重要考点)
(一)地区经贸集团的概念:
地区经贸集团:是地区经济一体化的表现形式,是指参与国通过协议与协定,相互足见取消贸易壁垒和要素运动的障碍,扩大成员国内部的市场,使资源、要素配置合理与优化,促进共同的经贸发展,增强维护经贸权益和对外谈判的能力。
(二)地区经贸集团的主要形式(要掌握这6种形式的概念)
(1)优惠贸易安排
优惠贸易安排(Preferential Trade Arrangements)是经济一体化较低级和松散的一种形式。在实行优惠贸易安排的成员国间,通过协定或其他形式,对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规定特别的关税优惠。
(2)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通常是指签订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所组成的经济贸易集团,在成员国之间废除关税与数量限制,使区域内各成员国间的商品可自由流动,但每个成员国仍保持自己对非成员国的贸易壁垒。
(3)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Custom Union)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完全取消关税和其他壁垒,并对非同盟国家实行统一的关税税率而结成的同盟。其目的在于使参加国的商品在统一关税下的市场上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排除非同盟国家商品的竞争。它是比自由贸易区更高层次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其特点是在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建立起对非同盟成员国统一的关税税率。
(2005年试题):关税同盟(名词解释)
(4)共同市场
共同市场(Common Market)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完全取消关税与数量限制,建立对非成员国的统一关税,在实现商品自由流动的同时,还实现生产要素(劳动力、资本)的自由移动。
(2005年试题)
在下列地区经济一体化形式中,允许生产要素自由移动的是( C )
A、自由贸易区 B、关税同盟
C、共同市场 D、优惠贸易安排
(5)经济同盟
经济同盟(Economic Union)是指实行经济同盟的国家不仅实现商品、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建立共同对外的关税,并且制定和执行统一对外的某些共同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逐步废除政策方面的差异,使一体化的程度从商品交换扩展到生产、分配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形成一个有机的经济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