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外销员考试经济法指导学习一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2-01-14

  -自由贸易谈判大行其道中国外贸作何选择

  以2003年9月坎昆会议的失败,标志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农业等领域产生严重分歧,WTO多边谈判就像一部老旧生锈的汽车一样,前行已十分艰难。本月23日,经过多方努力,WTO又重启“多哈回合”中最关键的农业谈判,这个消息不禁让失去信心的人们似乎又看到一丝曙光。但据最新报道,会场上各发达国家大都保持沉默态度,在年内取得突破的希望不大。

  对此,北京大学国际经贸系副主任李权在接受采访时评价说,WTO的争端解决机制程序复杂、耗时长久,其权威经常在强有力的主权国家利益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因此,近年来多边贸易谈判进程经常严重受阻;相比而言,区域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具有时间短、见效快、易操作、约束力强等多种优势,这使得近年来区域和双边自由贸易谈判独领风骚,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精力从推动WTO多边自由贸易谈判上转向区域、双边自由贸易谈判。

  全球掀起双边自由贸易谈判风潮2004年1月1日,美国和新加坡以及美国和智利签署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分别生效,1月2日,南亚7国宣布同意建立区域自由贸易区。以美国和日本为“领头羊”,全球掀起了一股区域、双边自由贸易谈判的风潮。

  简单统计一下,美国目前正在谈判自由贸易协定的对象就有近10个,包括韩国、斯里兰卡、埃及、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美国还打算加速与东盟其他成员国洽签自由贸易协定,即将启动的谈判对象有摩洛哥、中美洲5国以及南非关税联盟的5个成员国。日本政府则已经先后与新加坡、新西兰、墨西哥及几个非洲国家政府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另外,还要与古巴、以色列、泰国和韩国等国进行双边贸易谈判。

  来自世贸组织的数据显示,到2002年底,全球累计共签署了255个区域贸易协定,其中约九成是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在世贸组织成员中,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最多的是墨西哥、智利等美洲国家,最少的是韩国、中国等东亚国家。

  双边自由贸易也有风险区域、双边自由贸易谈判大行其道自然有其道理,然而,这里也存在着很多不可忽视的问题和风险。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区域和双边贸易只是对两国或某区域内实行自由贸易,对外自然造成一定的排他性,从而在全球形成新的地区性贸易壁垒。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墨西哥产品在美国、加拿大曾经一直无法与价廉物美的“中国制造”相抗衡。然而随着1992年之后美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形成,由于美、加、墨三国关税减免,大量的中国产品被墨西哥的产品挤出北美市场。

  可以说,墨西哥是凭借区域自由贸易协定而非质优价廉的产品大举进入美、加市场的,这对中国来说是不公平的。扩展开来,也许以后众多实力稍逊一筹的国家都会希望通过自由贸易协定攫取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而不是通过改善产品质量或是降低产品成本来实现。试想一下,一旦这些国家的愿望得以实现,它们还有什么动力去开展WTO谈判、签署多边自由贸易协定,从而使得从区域、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所获取的利益不复存在呢?从这个角度来说,区域、双边自由贸易大行其道是对WTO多边谈判的严重阻碍。

  商务部国际经贸研究院李光辉认为,国家在参与区域、双边谈判的过程中还必须综合考虑到政治、经济、安全等多种利益,不能盲从,否则会适得其反。所以,我国历来对参与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态度非常谨慎,迄今仅同东盟(10+1)、港澳(CEPA)签订了自由贸易框架协议。另据介绍,由于近年来与印度的关系改善,我国于2001年加入的《曼谷协定》也在今年取得实质性进展。到目前为止,在《曼谷协定》项下,我国已经与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国、老挝、印度、巴基斯坦6国签署了优惠贸易协议,优惠商品范围逐渐扩大。

  中国要搞贸易“两手抓”

  加入WTO几年来,归功于关税壁垒的削减,中国的外贸进出口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增长。但不可忽视的是,“中国制造”也因为WTO框架下所允许的“贸易救济”手段(反倾销、特殊保障措施)而深受其苦。WTO与区域、双边自由贸易各有优劣,也许谁也说不清二者的孰是孰非。但有一句古话说得好,“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随着全球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急剧增多,如果不主动参与区域、双边自由贸易进程,中国将被排挤在多个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之外,会给我国企业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实际上,受到中国经济和消费能力的高速增长,不少国家早在几年前就开始展开双边自由贸易谈判向中国频频示好,其中包括巴西、智利、澳大利亚、南非等国。据最新报道,日韩企业家希望通过与中国建立自由贸易区的热情高涨。今年2月日本出现自1994年以来的首次贸易顺差,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中国经济增长已逐渐成为亚洲乃至整个世界发展的牵引力量。

  多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希望国家在外贸战略上适当采取应对灵活的积极政策的想法。笔者由此想到了“两手抓”这一为中国人所熟悉的词语——在逐步兑现加入WTO的承诺、降低关税的同时,积极加强区域、双边自由贸易合作。

  在笔者看来,以深入调查研究和反复认真论证为基础,中国应尽快按照“近”(周边近邻国家)、“大”(经济规模较大的国家和市场)、“特”(在区域内能发挥特殊作用的国家)以及先易后难等原则,选定一批符合条件的国家如韩国、印度、日本,作为我国首批启动双边自由贸易谈判的伙伴国。另外,美洲自由贸易区可能在2006年形成。如果能在此之前启动同智利和巴西的自由贸易谈判,可能会在该自由贸易区打开一个缺口,对今后扩大同该区的经贸关系具有特殊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