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外销员考试国际贸易实务辅导资料二

来源:中华考试网发布时间:2012-01-18

  国际贸易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国际贸易的分类也不一样。要重点掌握)

  1、 以货物的移动方向划分:(出口贸易、进口贸易、过境贸易)

  (1)出口贸易:一国将生产和加工的商品运往他国市场出售,称为出口贸易。(Export Trade)

  (2)进口贸易:一国将外国商品输入本国市场销售,称为进口贸易。(Import Trade)

  出口额大于进口额,称为贸易顺差。(也叫做出超)。

  出口额小于进口额,称为贸易逆差。(也叫做入超)

  (3)过境贸易:凡一国向另一过出口的商品要通过第三国,对第三国来说,就是过境贸易。

  2、以国境和关境划分为标准:(总贸易和专门贸易)

  (1)总贸易是货物通过国境作为统计进出口的标准。所有进入本国国境的货物一律计入进口;所有离开本国国境的货物一律计入出口。

  (2)专门贸易是以货物经过关境作为统计进出口的标准。所有进入本国关境的货物一律计入进口,所有离开本国关境的货物一律计入出口。

  3、以商品的内容划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

  (1)货物贸易(Goods Trade)

  货物贸易又称有形贸易、商品贸易,指各种有形的、看得见的商品的贸易。

  (2)服务贸易(Service Trade)

  服务贸易又称无形贸易,指国际间各种无形商品即服务的进出口。

  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当中指出,服务贸易是指:参见教材第10页倒数第8—第11行。有4种形式:

  ①跨境提供:从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

  ②境外消费;在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③商业存在,通过任何在其他成员方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

  ④自然人移动: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一成员方自然人的存在提供的服务。

  (3)知识产权贸易:是指以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产品作为标的的贸易。

  按照WTO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知识产权主要包括:版权(相当于我国的著作权)、商标权、地理标识、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披露的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