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贸争端的解决
当今世界,以经济,贸易和科技竞争为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国力的竞争日益取代政治军事对抗,成为时代的主旋律。国际贸易在今后的十五年内的增长率预计达6%左右 [3]各国经济的依存性和竞争性也越来越强,国际贸易纠纷也层出不穷,如何和平有效的解决国际经贸争端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
(一)解决国际经贸争端的价值分歧
对于经济贸易争端的解决方式总体上可分为两种价值取向,即外交取向和规则取向,两者的分歧不仅仅是表面上学术观点的差异,而是具有深厚的国际政治经济背景。某个时期一种主张占上风或两种主张相互妥协,也反映了激烈竞争中各国贸易实力的变化。 [4]一般说来,坚持外交取向的主要是欧盟国家和日本等经济强国,他们强调法律的局限性,认为国际争端应回到权力型(power-oriented)外交轨道上来。主张规则取向的则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实力较弱,也支持用严格的规则制度保护他们的利益。规则取向的解决方法,尤其对于国际经济事务,据有更多优势。它将争端当事方的注意力集中于规则,集中预测一个公正的法庭对规则是否履行可能作出的决定,这样就使当事方对条约规则给予更密切的关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谋求经济发展成为全人类共同的目标,而各国各地区间的经济依赖性也更加强烈,同时竞争也日趋激烈,这就要求有全球范围普遍适用的规则来规范和制约经济行为,因此,在目前的形势下,规则取向派占了上风。
(二)国际经贸争端的解决方法
国际经贸争端的解决方案总体上可分为双边机制和多变机制,即通常所说的政治外交方法和法律方法。
政治外交方法具体指谈判,协商,斡旋,调停,其优点是灵活,简便,不伤和气;缺点也很明显,一般缺乏法律上的约束力,难以得到执行,如果双方各执己见,互不想让时,容易久拖不决,造成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而且当谈判双方的政治与经济实力悬殊时,谈判对弱者十分不利,给霸权主义与强权政治以可乘之机。
法律方法主要指WTO的争端解决机制(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 ,简称DSM),DSM是一种新型的,独特的国际组织和平解决国际经贸争端的制度,其属性既非司法性又非政治性,而是司法性与政治性结合所产生的法律性。 [5] 这种机制的实质在于:不是决定当时国在有关案件中的胜败或制裁某一当事人,而是求得有关争端的有效解决,维持和恢复争端当事方依照有关协定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平衡。 [6]此方法的对争端的是非曲直作出准确的裁决,由于WTO条约规定的弹性很大,所以DSM存在事实上的遵循先例,DSB通过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实际上可以对条约规定作出统一,有效,权威的解释,这样就使得争端当事方对条约规则给予更密切的关注,使规则具有更多的可靠性和预见性,而这种可靠性和预见性对经贸争端的避免和解决有着巨大的作用。由于DSM规定了严格的时限,使得争端解决更为快捷,不会出现久拖不决的局面。在DSM下,英雄不问出处,强国弱国一视同仁,相比政治方法,DSM更强调利益均衡,对经济政治实力相对弱小的国家更为有利。但缺点是费用高昂,有的国家由于缺乏该领域的专业人才,难以独立开展诉讼,因此只能求助外国的专家律师,支付高昂的诉讼费和律师费,且最终结果还不一定理想。我国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综合两种方法各自特点,不难得出结论,由于各有优点和缺陷,只强调一种手段而忽略另一种手段都是片面之见,事实证明两种方法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关键在于适当的在不同阶段不同情况下争对不同国家交叉并用两种手段。对于我国来说,明智的做法就是个案区别对待,目前,我国尚缺乏处理DSM诉讼的经验和专业人才,因此,不宜一味的采用DSM解决经贸争端,况且,我国的经济实力也不允许这样做。对于欧美等政治经济大国,由于实力的悬殊,在单对单的双边外交谈判中,我国将处于劣势,因此有必要考虑利用DSM,依靠国际社会的力量,妥善解决外贸争端。而对于一些发展中国家以及政治经济实力相对弱小的发达国家,采用政治外交方法的双边解决方法不失为上选,这样既不浪费诉讼成本,又可能获得满意的结果。
国际经贸争端的发生和解决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而是与一国有关政治,经济,外交,环境等政策密切相关。 [7]要妥善解决经贸争端,不单纯是法律与经济方面的判断问题,它还涉及政治因素与利益平衡问题。在国际反倾销争端中,政治歧视显而易见,利益平衡也是明显的,基于此,如果仅仅从微观角度以法律手段来应对争端只能使事半功倍。中国政府要进行积极的外交活动,通过加入区域经济集团,使企业在集团内拥有相对宽松的贸易条件和环境;通过外交活动,争取在WTO中有更大的话语权,力争在各种WTO协议的制定中争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利益的条款。行业协会要加强同国外行业协会联系,随时了解掌握国外行业标准的变化情况,另外,一旦出现国际经贸争端,行业协会要发挥主力作用,因而要在国际贸易争端预警系统中,建立有效的应诉机制,及时解决贸易争端。尤其重视WTO争端解决机制,认真应诉,慎重投诉,将法律手段纳入外贸整体战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