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贸易条约、协定与组织
第一节 贸易条约与协定的概念与内容
一、贸易条约与协定的概念
贸易条约与协定(commercial treaties and agreements)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确定彼此的经济关系,特别是贸易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书面协议。
贸易条约与协定按照缔约国的多少,可分为双边贸易条约与协定和多边贸易条约与协定。前者是两个主权国家之间所缔结的贸易条约与协定,后者是两个以上主权国家共同缔结的贸易条约与协定。这些贸易条约与协定一般都反映了缔约国对外政策和对外贸易政策的要求,并为缔约国实现其对外政策和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服务。
二、贸易条约与协定的内容结构
贸易条约与协定一般由序言、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组成。
序言通常载明缔约双方发展经济贸易关系的愿望及缔结条约或协定所遵守的原则。
贸易条约与协定的正文,是贸易条约与协定的主要组成部分,它是有关缔约各方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不同种类的贸易条约与协定,其正文所包括的条款和内容有所不同。
贸易条约与协定的结尾包括条约与协定的生效、有效期、延长或废止的程序、份数、文字等内容,还有签订条约和协定的地点及双方代表的签名。缔结条约和协定的地点对于需要经过批准的条约与协定有特别的意义,如果条约是在一方首都签订的,按惯例批准书就应在对方国家的首都交换。贸易条约与协定一般以缔约各方的文字写成,并且规定两种文本具有同等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