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一、概念与体系
•广义的:代表人物--美国学者杰塞普(P.Jessup),提出跨国法概念,斯坦纳(H.J.Steiner),瓦茨(D.F.Vagts) ,罗纹菲尔德(Lowenfeld)。该学派认为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综合的独立的法律学科。
•狭义的:英国的施瓦曾伯格(G.Schwarzenberger),法国的卡欧(D.Carreau)。该学派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法的分支。
广义概念的理由:
A,国际经济关系的主体始终包括个人和法人。
B,个人和法人在当代成为国际经济交往的主要参与者。
C,国际经济已经将个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连接为紧密的整体。
二、国际经济法的特征
A.主体的复杂性,包括个人、法人、国家、国际经济组织等。
B.国际经济关系的交叉复杂性。
C.国际经济法渊源的多重性。
第二节 历史发展
一、国际商事法律的发展(商人习惯法)
•自国家诞生就有了国际经济交往。海事商人法在公元前9世纪就出现了。后来的罗马法中出现了万民法。中世纪,欧洲出现了三部著名的海事法典--奥列隆惯例,康索拉多法,维斯比海法。
•17世纪资本主义的发展,各国立法逐渐增多。比如有重大影响的1804年法国民法典。马克思在其著名的《共产党宣言》里指出:世界市场形成了。
•此类法律规范的特点:1,不系统,零散。这主要受当时的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2,主要局限于国际贸易领域;3,主要法律规范仍然是商人习惯法,国家立法干预少;4,法律规范散见于各种法律规范中,很少有完善的法典法规。
二、国家干预导致国际经济领域公法的发展。
三、普遍性国际经济组织的产生导致国际经济立法的新发展。
1.国际经济组织与国际经济条约的大量产生:IMF,IRDB,GATT(WTO)
2.新兴国家的兴起与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南北关系,东西关系,南南合作。联合国作为广大发展中国参与国际经济新秩序建立的舞台,在其推动下,联大相继通过了一系列决议。1962-《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宣言》;1974-《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行动纲领》。
3.跨过公司的发展及其管制---1974--《各国经济权利义务宪章》、《跨过公司行为守则》。利用跨国公司的正面作用,限制其负面作用。
4.区域性经济条约和组织的发展。
5.GATT的飞跃--WTO.
第三节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一、国际经济条约
二、国际惯例
三、国内法--立法/判例
四、辅助性渊源
1.联大决议
2.学理/学说
第四节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1.国家对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2.管理和监督的权力
3.国有化和征收的权力。
•公平互利原则
•国际合作促进发展原则(妥协)
•有约必守原则
•复习思考题:1.简述广义国际经济法的理由
2.国际经济法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