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外销员考试之经济法课件第一章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4-01-22

  第一节

  一、概念与体系

  •广义的:代表人物--美国学者杰塞普(P.Jessup),提出跨国法概念,斯坦纳(H.J.Steiner),瓦茨(D.F.Vagts) ,罗纹菲尔德(Lowenfeld)。该学派认为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综合的独立的法律学科。

  •狭义的:英国的施瓦曾伯格(G.Schwarzenberger),法国的卡欧(D.Carreau)。该学派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法的分支。

  广义概念的理由:

  A,国际经济关系的主体始终包括个人和法人。

  B,个人和法人在当代成为国际经济交往的主要参与者。

  C,国际经济已经将个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连接为紧密的整体。

  二、国际经济法的特征

  A.主体的复杂性,包括个人、法人、国家、国际经济组织等。

  B.国际经济关系的交叉复杂性。

  C.国际经济法渊源的多重性。

  第二节 历史发展

  一、国际商事法律的发展(商人习惯法)

  •自国家诞生就有了国际经济交往。海事商人法在公元前9世纪就出现了。后来的罗马法中出现了万民法。中世纪,欧洲出现了三部著名的海事法典--奥列隆惯例,康索拉多法,维斯比海法。

  •17世纪资本主义的发展,各国立法逐渐增多。比如有重大影响的1804年法国民法典。马克思在其著名的《共产党宣言》里指出:世界市场形成了。

  •此类法律规范的特点:1,不系统,零散。这主要受当时的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2,主要局限于国际贸易领域;3,主要法律规范仍然是商人习惯法,国家立法干预少;4,法律规范散见于各种法律规范中,很少有完善的法典法规。

  二、国家干预导致国际经济领域公法的发展。

  三、普遍性国际经济组织的产生导致国际经济立法的新发展。

  1.国际经济组织与国际经济条约的大量产生:IMF,IRDB,GATT(WTO)

  2.新兴国家的兴起与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南北关系,东西关系,南南合作。联合国作为广大发展中国参与国际经济新秩序建立的舞台,在其推动下,联大相继通过了一系列决议。1962-《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宣言》;1974-《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行动纲领》。

  3.跨过公司的发展及其管制---1974--《各国经济权利义务宪章》、《跨过公司行为守则》。利用跨国公司的正面作用,限制其负面作用。

  4.区域性经济条约和组织的发展。

  5.GATT的飞跃--WTO.

  第三节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一、国际经济条约

  二、国际惯例

  三、国内法--立法/判例

  四、辅助性渊源

  1.联大决议

  2.学理/学说

  第四节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1.国家对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2.管理和监督的权力

  3.国有化和征收的权力。

  •公平互利原则

  •国际合作促进发展原则(妥协)

  •有约必守原则

  •复习思考题:1.简述广义国际经济法的理由

  2.国际经济法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