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哈回合谈判展现世界贸易收益问题
重新开始谈判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过去有----现在也仍然有----很好的、做出新的贸易“让步”的经济案例。同样地,双方都有在政治上必须履行的责任,去推行各种改革。也就是说,在世贸组织内,不能用同样的方式去对待这两个集团。最不发达国家不被要求承诺实施各种新的改革。但是,中等收入的发展中国家可以也应该响应工业国家的改革承诺,采取更多的自由化行动。
农业仍然是关键的变数。发达国家需要展示其降低给他们的农民提供补贴的绝对值和降低保护农业的各种关税、配额和非关税壁垒的意愿。他们的承诺不一定要像美国在2002年7月提出的最初提案那么激进,但是必须超过2003年8月美国与欧盟的联合提案。22国集团之所以成立,主要就是要为此而战,认为它将不会使美国和欧盟的政策有很多的变化,这是正确的。
世贸组织的程序需要进行重大的修订吗?灰心丧气的欧盟委员会认为,应该是如此。但是,双膝挺举的欧洲对世贸组织“古老的”程序的评论却也言过其实,而且并没有证明机构改革是正确的。世贸组织应该继续采用一致同意的表决方式决定各项决策,但是,程序改革可以加强建立在一致同意基础上的决策过程。1同样地,那种所有国家都以“一个保证”签署所有多哈回合协议的要求,应当予以保留。但是,这些条约应该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新的规定和暂时免除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