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将赵作海无罪释放的5月9日确定为“错案警示日”。以后每年这一天,各级法院都要组织干警围绕这起案件深刻反思,查找漏洞。
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说,赵作海案件造成的恶劣影响短时期内无法挽回,教训十分惨痛,值得认真反思和总结。赵作海案件的主要责任还是在法院,是法院的纵容导致了公安机关刑讯逼供。
(以上新闻来自京华时报)
小编注:如果真能做到公平公正,尽心尽责,日常工作的每一天对于司法工作人员来说,都应该是警示日,对经受的每一起案件都要慎之又慎。赵作海不是第一个受害者, 但希望是最后一个。
翻译讲解:
这里的“错案警示日”应该如何翻译呢?首先,“警示”我们可以翻译成alert,或者alarm,但是英语中已有诸如Air Quality Alert Day、Stroke Alert Day这样的表述,所以这里我们就可以直接借用这个alert day的讲法。
“错案”在这里的意思是误判的案件,可以翻译成unjust case或者unjust verdict。综合,我们就可以把“错案警示日”翻译成Unjust Case/Verdict Alert Day。
希望这个Unjust Case/Verdict Alert Day能够起到wake-up call的作用,不要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