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职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12-09-29

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

职业概况

1、职业名称:

电子商务师

2、职业定义:

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商务活动或相关工作的人员。

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等级四级)、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等级三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等级二级)、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等级一级)。

4、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常温。

5、职业能力特征

非常重要 重要 一般

学习能力 ***

表达能力 ***

计算能力 **

空 间 感 *

形体知觉 *

色 觉 **

手指灵活性 **

手臂灵活性 *

动作协调性 *

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7、培训要求:

培训期限: 全日制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电子商务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助理电子商务师不少于230标准学时;电子商务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电子商务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

(1) 培训电子商务员、助理电子商务师、电子商务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本专业高级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

(2) 培训高级电子商务师的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本专业高级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2年以上。

培训场地设备

(1) 标准教室(具有多媒体投影设备和上网条件)或网上教育系统;用于理论知识培训;

(2) 具有计算机网络系统教学设备和软件的实验室;用于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