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面面谈(七)——投资开放式基金的风险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8-09-30
随着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的推出,我国的开放式基金已经达到了3家。而3家开放式基金都不约而同地采用了“银行网点代销”的发售方式。
  利用第三方——商业银行的网点出售基金,是国际上比较通用的一种基金销售模式,也是国内基金业务发展的一个趋势。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不仅是开放式基金的托管人,而且“可以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办理开放式基金单位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
  由于老百姓对国家所有的商业银行普遍怀有一种深深的信任感,不少准备购买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认为,既然是银行出售的基金,大概和银行出售的国债差不多,不会有太大的风险;比起在证券交易所购买的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也肯定会更安全一些吧。
  其实,这种想法是非常错误的,因此有必要就开放式基金的风险作出进一步的分析和阐明。首先,我国的开放式基金是一种“契约型”基金,即是由投资者和基金管理公司作出的一项共同分享投资收益、同时一起分担投资风险的合同行为,这意味着投资者不可能在没有风险的情况下就获得相应的收益。其次,开放式基金是建立在基金管理公司信誉基础上的证券投资品种,其风险要明显高于国债和银行存款,商业银行只是“代理”基金管理公司发售基金,如果开放式基金运作失败,投资者将面临巨额赎回、资产严重缩水甚至清盘的风险,而发售银行和国家并不对此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第三,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均按基金的净资产作价,不像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封闭式基金那样,会出现价格高于净资产的投机收益;相反,开放式基金还要负担额外的申购费和赎回费,从某种意义上说,其风险收益比可能比封闭式基金更弱一些。最后,开放式基金由于时刻面临赎回的风险,基金管理者会保留较高的现金比例以保持资产较高的流动性,这样就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基金的业绩,投资者要在短期内获取高额回报不现实。
  综上所述,投资者切不可对开放式基金抱有过高的期望,更不能因为是银行出售的基金而忽视开放式基金的风险。诚然,通过银行的分支机构和销售网络出售开放式基金可以大大增加投资者购买基金的方便性,但开放式基金的投资风险并没有因为商业银行的代售而有任何降低。投资者在购买开放式基金之前,一定要确立风险意识,认真阅读基金契约、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以有效保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