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套利定价理论
一、套利定价基本原理
套利定价模型是由罗斯提出的另一个有关资产定价的均衡模型。它用套利概念定义均衡,所需要的假设比CAPM模型更少且更为合理。
(一)假设条件
假设一:投资者是追求收益的,同时也是厌恶风险的。
假设二:所有证券的收益都受到一个共同因素F的影响,并且证券的收益率具有如下的构成形式:
假设三:投资者能够发现市场上是否存在套利机会,并利用该机会进行套利。
第一个假设是对投资者偏好的规范;第二个假设是对收益生成机制的量化描述;第三个假设是对投资者处理问题能力的要求。
(二)套利机会与套利组合
通俗地讲,“套利”是指人们不需要追加投资就可获得收益的买卖行为。
对于任何只关心更高回报率而忽略非因素风险的投资者,这种套利证券组合是相当具有吸引力的。它不需要成本,没有因素风险,却具有正的期望收益率。
(三)套利定价模型
套利定价模型表明,市场均衡状态下,证券或组合的期望收益率完全由它所承担的因素风险所决定,承担相同因素风险的证券或证券组合都应该具有相同期望收益率,期望收益率与因素风险的关系可由期望收益率的因素敏感性的线性函数反映。
二、套利定价模型的应用
1.事先仅是猜测某些因素可能是证券收益的影响因素,但并不确定知道这些因素中,哪些因素对证券收益有广泛而特定的影响,哪些因素没有。于是可以运用统计分析模型对证券的历史数据进行分析,以分离出那些统计上显著影响证券收益的主要因素。
2.明确确定某些因素与证券收益有关,于是对证券的历史数据进行回归以获得相应的灵敏度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