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证券从业考试科目证券投资基金考点解析(6)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2-12-20

2012年证券从业考试科目证券投资基金考点解析汇总

  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存续期间单个基金帐户最高持有基金单位的比例不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由于募集期间认购不足、存续期间其他投资者赎回或分红再投资等原因而使个户持有比例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不强制赎回但限制追加投资。

  4.基金存续期内,单个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加上上一开放日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得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超过部分不予确认。

  日常申购与赎回的程序具体为:

  1.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在工作日的交易时间段内向基金销售网点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日常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以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并在T+2工作日前(包 括该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之后(包括该日)工作日向基金销售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3.日常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投资者申请申购时,通过指定帐号划出足额的申购款项。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未 全额到帐则申购不成功,基金管理人将申购不成功或无效款项退回。

  赎回: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成功赎回的款项将在T+7个工作日之内向基金持有人(赎回人)划出。

  日常申购与赎回基本规则

  以下以目前已经发行的华安创新基金和南方稳健成长基金规则为例:

  投资者范围:

  国内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申购赎回地点: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具体见基金发行公告)进行。

  申购赎回时间:

  基金的日常赎回从基金成立后满3个月开始办理。 日常申购和赎回的时间为深、沪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即深、沪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时间段。

  申购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或者指定基金销售代理人进行电话、传真或网上等形式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申购基准:

  以金额为基准

  基金申购限额:

  每一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 单一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可以超过5亿份。

  基金赎回限额: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0份,基金帐户中基金单位不足1000份的,须一次性赎回。

  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赎回金额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登记过户 :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T+1工作日自动为投资者记录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在T+2工作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在T+1工作日自动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交易安排 :

  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3个月基金成立后,将通过销售网点办理申购、赎回和其他交易。

  注意事项

  1.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单位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因非交易过户转入或基金红利转购基金单位而导致该持有份额超过最高规定限制的,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可以超过该规定要求。

  3.基金管理人可视市场情况对基金申购与赎回限额限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