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证券从业考试证券投资基金考点突击(8)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2-12-20

 2012年证券从业考试证券投资基金考点突击汇总

  1、 ETF的证券申购与赎回一般以证券交付。但为了在相关成份股股票停牌等情况下便利投资者的申购,提高基金的运作效率,也会采用现金替代的方式。

  2、 ETF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T日申购、赎回清单公告内容包括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所对应的组合证券内各成分证券数据、现金替代、T日预估现金部分、T-1日现金差额、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他相关内容。

  3、 ETF组合证券相关内容。组合证券是指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申购、赎回清单将公告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所对应的各成分证券名称、证券代码及数量。

  4、 ETF现金替代相关内容。现金替代是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采用现金替代是为了在相关成分股停牌等情况下便利投资者的申购,提高基金运作的效率。基金管理人在制定具体的现金替代方法时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出发点,并进行及时充分的信息披露。

  5、 ETF现金替代分为三种类型:禁止现金替代、可以现金替代和必须现金替代。

  6、 禁止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分证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

  7、 可以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允许使用现金作为全部或部分该成分证券的替代,但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分证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一般是由于停牌等原因导致投资者无法在申购时买人的证券。对于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替代金额的计算公式为:替代金额=替代证券数量×该证券最新价格×(1十现金皆代溢价比例)。最新价格的确定原则为:①该证券正常交易时,采用最新成交价;②该证券正常交易中出现涨停时,采用涨停价格;③该证券停牌且当日有成交时,采用最新成交价;④该证券停牌且当日无成交时,采用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现金替代溢价又被称为“现金替代保证”。收取现金替代溢价的原因是,对于使用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需在证券恢复交易后买人,而实际买人价格加上相关交易费用后与申购时的最新价格可能有所差异。为便于操作,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预先确定现金替代溢价比例,并据此收取现金替代金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高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多收取的差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低于墓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者收取欠缺的差额。

  8、 必须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分证券必须位用现金作为替代。必须现金替代的证券一般是由于标的指数调整,即将被剔除的成分证券。对于必须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替代的一定数量的现金,即“固定替代金额”。固定替代金额=申购、赎回清单中该证券的数量×该证券经除权调整的T-1日收盘价

  9、 ETF预估现金部分相关内容。预估现金部分是指为便于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预先冻结申请申购、赎回的投资者的相应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计算的现金数额。T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T日预估现金部分。其计算公式为:T日预估现金部分=T-1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用现金替代的固定替代金额+申购、赎回清单中可以用现金替代成分证券的数量与T日预计开盘价相乘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禁止用现金替代成分证券的数量与T预计开盘价相乘之和)。其中, “T日顶计开盘价”主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标的指数成分证券的预计开盘价确定。另外,若T日为基金分红除息日,则计算公式中的“T-1日最小中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需扣减相应的收益分配数额。预估现金部分的数值可能为正、为负或为零。

  10、 ETF现金差额相关内容。T日现金差额在T+1日的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其计算公式为:T日现金差额=T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用现金替代的固定替代金额+申购、赎回清单中可以用现金替代成分证券的数量与T日收盘价相乘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禁止用现金替代成分证券的数量与T日收盘价相乘之和)。T日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需按T+1日公告的T日现金差额进行资金的清算交收。现金差额的数值可能为正、为负或为零。在投资者申购时,如现金差额为正数,则投资者应根据其申购的基金份额支付相应的现金;如现金差额为负数,则投资者将根据其申购的基金份额获得相应的现金。在投资者赎回时,如现金差额为正数,则投资者将根据其赎回的基金份额获得相应的现金;如现金差额为负数,则投资者应根据其赎回的基金份额支付相应的现金。

  11、 LOF份额的上市条件:LOF的上市须由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共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基金申请在交易所上市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基金的募集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2)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3)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4)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LOF份额的交易规则: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上市首日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上市后,投资者可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买卖基金份额,以交易系统撮合价成交。

  13、 LOF在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与封闭式基金基本相同,具体内容如下:(1)买人LOF申报数量应当为100份或其整数倍,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2)深圳证券交易所对LOF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起执行。——在日常交易中,于T日闭市后,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LOF的交易数据,计算每个投资者买卖LOF的数量,并于T日晚根据清算结果对投资者的证券账户余额进行相应的记增或记减处理,完成LOF份额的交收。T日买入基金份额自T+1日起即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卖出或赎回。

  14、 LOF份额的申购和赎回:LOF份额的场内、场外申购和赎回均采取“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申购申报单位为1元人民币,赎回申报单位为1份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流程如下:(1)T日,场内投资者以深圳证券账户通过证券经营机构向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基金申购、赎回申请;场外投资者以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代销机构提交基金申购、赎回申请。(2)T+1日,中国结算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人传送的申购、赎回确认数据,进行场内、场外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登记过户处理。(3)自T+2日起,投资者申购份额可用。

  15、 LOF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由于LOF份额是分系统登记的,登记在基金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只能申请赎回,不能直接在证券交易所卖出;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只能在证券交易所卖出,不能直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拟申请将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赎回,或拟申请将登记在基金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进行上市交易,必须先办理跨系统转托管,即将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转托管到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将登记在基金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转托管到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目前,基金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需要2个交易日的时间,即持有人T日提交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申请;如处理成功,T+2日起,转托管转入的基金份额可赎回或卖出。

  16、 QDII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渠道:QDII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渠道与一般开放式基金基本相同,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网点进行QDII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17、 QDII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与一般开放式基金相同,QDII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也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开放时间为9:30—11:30和13:00—15:00.

  18、 QDII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的程序、原则、申购份额和赎回金额的确定、巨额赎回的处理办法等都与一般开放式基金类似。

  19、 QDII基金申购和赎回与一般开放式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区别:(1)币种。一般情况下,QDII基金申购、赎回的币种为人民币;但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接受其他币种的申购、赎回,并提前公告。(2)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因为QDII基金主要投资于海外市场,所以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与一般开放式基金有所不同,如基金资产规模不可超出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的境外证券投资额度等。

  20、 开放式基金份额的登记,是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通过设立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事实的行为。基金份额登记具有确定和变更份额持有人及其权利的法律效力,是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21、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办理,也可以委托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

  22、 我国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体系的模式:(1)基金管理人自建注册登记系统的“内置”模式;(2)委托中国结算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的“外置”模式;(3)以上两种情况兼有的“混合”模式。

  23、 注册登记机构的主要职责:(1)建立并管理投资者基金份额账户;(2)负责基金份额登记,确认基金交易;(3)发放红利;(4)建立并保管基金投资者名册;(5)基金合同或登记代理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24、 基金份额登记流程:基金份额登记过程实际上是注册登记机构通过注册登记系统对基金投资者所投资基金份额及其变动的确认、记账的过程。这个过程与基金的申购(认购)、赎回过程是一致的,具体流程过程如下:T日,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信息通过代销机构网点传送至代销机构总部,由代销机构总部将本代销机构的申购、赎回申请信汇总后统一传送至注册登记机构。T+1日,注册登记机构根据T日个代销机构的申购、赎回申请数据及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统一进行确认处理,并将确认的基金份额登记至投资者的账户,然后将确认后的申购、赎回数据信息下发各代销机构。各代销机构再下发至各所属网点。同时,注册登记机构也将登记数据发送至基金托管人。至此,注册登记机构完成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的登记。如果投资者提交的信息不符合注册登记的有关规定,最后的确认信息将是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

  25、 申购、赎回的资金清算:资金结算分清算和交收2个环节。清算是按照确定的规则计算出基金当事各方应收应付资金数额的行为。交收是基金当事各方根据确定的清算结果进行资金的收付,从而完成整个交易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