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投资基金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5-10-21

   一、基金信息披露的作用

  基金信息披露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1)有利于投资者的价值判断;(2)有利于防止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3)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4)有效防止信息滥用。

  二、基金信息披露的原则

  在披露内容上,要求遵循真实性原则、准确性原则、完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和公平披露原则;在披露形式上,要求遵循规范性原则、易解性原则和易得性原则。

  三、基金信息披露的禁止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四、基金信息披露的分类

  基金信息披露大致可分为基金募集信息披露、运作信息披露和临时信息披露。

  五、XBRL在基金信息披露中的应用

  在基金信息披露中应用XBRL,有利于促进信息披露的规范化、透明化和电子化,提高信息编报、传送和使用的效率和质量。

  六、我国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我国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可分为国家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与自律规则四个层次。

  【考点二】基金主要当事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主要负责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具体涉及基金募集、上市交易、投资运作、净值披露等各环节。

  二、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托管人主要负责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具体涉及基金资产保管、代理清算交割、会计核算、净值复核、投资运作监督等环节。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主要负责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的披露义务。

  【考点三】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一、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

  二、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是基金管理人为发售基金份额而依法制作的,供投资者了解管理人基本情况、说明基金募集有关事宜、指导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的规范性文件。

  三、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协议,主要目的在于明确双方在基金财产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考点四】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一、基金净值公告

  基金净值公告主要包括基金资产净值、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等信息。

  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季度报告主要包括基金概况、主要财务指标和净值表现、管理人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等内容。

  三、基金半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四、基金年度报告

  具体而言,基金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有:(1)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在年度报告披露中的责任;(2)正文与摘要的披露;(3)关于年度报告中的“重要提示”;(4)基金财务指标的披露;(5)基金净值表现的披露;(6)管理人报告的披露;(7)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8)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披露;(9)基金持有人信息的披露;(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的披露。

  五、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目前,披露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基金品种主要有封闭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考点五】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一、关于基金信息披露的重大性标准

  各国(地区)信息披露所采用的“重大性”概念有以下两种标准:一种是影响投资者决策标准;另一种是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标准。

  二、基金临时报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书。

  【考点六】特殊基金品种的信息披露

  一、货币市场基金的信息披露

  货币市场基金特有的披露信息包括收益公告、影子价格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资产净值产生较大偏离等信息。

  二、QDII基金的信息披露

  QDII基金应至少每周计算并披露一次净值信息。

  三、ETF的信息披露

  1.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需明确基金份额的各种认购、申购、赎回方式,以及投资者认购、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涉及的对价种类等。

  2.基金上市交易之后,需按交易所的要求,在每日开市前披露当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并在交易时间内即时揭示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

  3.对ETF的定期报告,按法规对上市交易指数基金的一般要求进行披露,无特别的披露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