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投资基金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5-10-21

   一、基金监管的含义

  基金监管是指监管部门运用法律的、经济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基金市场参与者行为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二、基金监管的目标

  1.保护投资者利益。

  2.保证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

  3.降低系统风险。

  4.推动基金业的规范发展。

  三、基金监管的原则

  1.依法监管原则。

  2.“三公”原则。

  3.监管与自律并重原则。

  4.监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原则。

  5.审慎监管原则。

  【考点二】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一、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市场的监管

  基金监管部主要通过市场准人监管与日常持续监管两种方式实现基金监管。

  二、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

  2012年3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立,正式承担基金行业的自律管理职责。

  三、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证券交易所对基金投资行为的监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投资者买卖基金交易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二是对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市场的投资行为进行监控。

  【考点三】基金服务机构监管

  一、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

  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市场准人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二是基金管理公司日常运作的持续监管。

  二、基金托管银行的监管

  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托管银行的监管分为市场准入监管和日常持续监管两个方面。

  三、基金销售机构及基金销售相关机构的监管

  1.基金销售机构的监管

  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监管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销售业务资格管理;二是日常监管。

  2.基金销售相关机构的监管

  基金销售相关机构包括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监督、注册登记服务等与基金销售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

  【考点四】基金运作监管

  一、对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

  基金募集申请核准的主要程序和内容包括:

  (1)对基金募集申请材料进行齐备性和合规性审查。

  (2)对基金募集申请进行评审,最后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3)简化产品审核程序,实施分类审核制度。

  (4)办理基金备案。

  二、基金销售活动的监管

  基金销售活动监管所关注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销售的基金产品是否经过核准以及销售主体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基金销售过程中是否遵循适用性原则;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制作、分发和发布是否合规,是否充分揭示相关投资风险。

  三、基金信息披露的监管

  目前对基金信息披露进行监管的部门主要是中国证监会及其各地方监管局、证券交易所。

  四、基金投资与交易行为的监管

  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投资与交易行为的监管内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对投资组合遵规守信情况的监管;二是对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投资、交易环节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及执行情况的监管;三是对基金投资交易涉及各类风险的预警与监控,防范系统性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考点五】基金行业人员监管

  一、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监管

  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二、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监管

  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具体包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公司分管投资、研究、交易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投资、研究、交易部门的负责人,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等。

  三、基金行业人员的离任审计及离任审查

  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离任的,基金托管银行应立即进行离任审查,并自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