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概述
1.股票的定义和性质。
(1)股票的定义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它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凭证。
股票一经发行,持有者即为发行股票的公司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决策,分享公司的利益,同时也要分担公司的责任和经营风险。股票一经认购,持有者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股本,只能通过证券市场将股票转让和出售。作为交易对象和抵押品,股票业已成为金融市场上主要的、长期的信用工具,但实质上,股票只是代表股份资本所有权的证书,它本身并没有任何价值,不是真实的资本,而是一种独立于实际资本之外的虚拟资本。
(2)股票的性质
股票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自有资本以及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经济关系,具有特定的法律意义。股票的法律性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股票是反映财产权的有价证券
股票是一种代表财产权的有价证券,代表着股东获取股份有限公司按规定分配股息和红利的请求权。虽然股票本身没有价值,但股票代表的请求权却可以用财产价值来衡量,因而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转让。
B.股票是证明股东权的法律凭证
股票持有者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相对于公司及公司财产,享有独立的股东权。股东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包括出席股东大会、投票表决、任免公司管理人员等“共益权”,以及分取股息红利、认购新股、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等“自益权”。股票便是证明这些权利的法律凭证。法律确认并保护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股东的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或者凭借手持的多数股票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必须依法服从股东权,执行股东大会的决策意志。
C.股票是投资行为的法律凭证
对发行者来说,股票是筹措自身资本的手段;对认购者来说,购买股票则是一种投资行为。股票就是用来证明这种筹资和投资行为的法律凭证,或者说是投资和吸引投资的法律依据。
2.股票的特征。
在市场经济运行中股票具有以下特征:
(1)收益性
这是指持有者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按公司章程从公司领取股息和红利,获取投资收益的性能。认购股票就有权享有公司的收益,这既是股票认购者向公司投资的目的,也是公司发行股票的必备条件。
股票收益的大小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一般情况下,投资股票获得的收益要高于银行储蓄的利息收入,也高于债券的利息收入。
股票的收益性还表现在持有者利用股票可以获得价差收入和实现货币保值。也就是说,股票持有者可以通过低进高出赚取价差利润;或者在货币贬值时,股票会因为公司资产的增值而升值,或以低于市价的特价或无偿获取公司配发的新股而使股票持有者得到利益。
( 2)风险性
股票的风险性是与股票的收益性相对应的。认购了股票,投资者既有可能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同时也要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由于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股票的收益是一个事先难以确定的动态数值,它要随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而波动,同时也受到股票市场行情的影响。公司经营得越好,股票持有者获取的股息和红利就越多;公司经营不善,股票持有者能分得的盈利就会减少,甚至无利可分。这样,股票的市场价格就会下跌,股票持有者就会因股票贬值而遭受损失;如果公司破产,则股票持有者连本金也保不住。由此可见,股票的风险性是与收益性并存的,股东的收益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其所担风险的补偿。股票收益的大小与风险的大小成正比。
(3)稳定性
稳定性包含两方面的含义:A.股东与发行股票的公司之间存在稳定的经济关系;B.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到的资金使公司有一个稳定的存续时间。
股票是一种无期限的法律凭证,它反映着股东与公司之间比较稳定的经济关系;同时,投资者购买了股票就不能退股,股票的有效存在又是与公司的存续期间相联系的。对于认购者来说,只要其持有股票,公司股东的身份和股东权益就不能改变;同时,股票又代表着股东的永久性投资,他只有在股票市场上转让股票才能收回本金。对公司来说,股票则是筹集资金的主要手段,由于股票始终置身于股票交易市场而不能退出,因此,通过发行股票所筹集到的资金在公司存续期间就是一笔稳定的自有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