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家公司来说,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飞跃。证券交易所为股票的交易提供了必需的场所、技术设施和其他有关服务,因此上市公司必须向证券交易所支付一定的费用。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须支付的费用有两种,即上市初费和上市11月费。上市初费是公司上市时一次性支付的费用,一般在上市前两天支付给证券交易所,上市月费则是上市后按月计算向证券交易所支付的费用,可以按月支付,也可以按年支付。
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分别规定了各自的上市费用。其中,上交所的上市初费按公司总股本的万分之三(3)支付,但最多不超过30000元;而深交所的上市初费统一规定为30000元。在上市月费方面,上交所按每月500元计,全年6000元;而深交所则根据不同的公司规模收取不同的上中月费,其中股本在5000万元以下的为500元/月。此后股本每增加1000万元增收100元的月费,但最高限额不超过25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