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中有些人存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误以为上市公司是改革开放的新生事物,代表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因此不会被淘汰出局、上市后能够一劳永逸。 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市场的“游戏规则”就是忧胜劣汰。投资者选择股票的最重要依据是公司的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在一个有效的股票市场卜,只有那些业绩优良。发展潜力大的公司才能获得投资者的青睐,才能在市场上获得更好的发行和配股机会,不断地实现公司业绩的提高和规模的扩大;而那些经营不善、业绩较差的公司则不可能吸引投资者。股票价格必然不断跌落,从而不能充分获得筹资机会:另一方面、当股价跌到一定程度时,比如说跌到每股净资产以下,外部投资者会认为收购该公司是有利可图的、那么就有可能通过大量购人该公司的股票而进行兼井活动。
可见。如果一个上市公司将上市作为终点。不努力转换经营机制、不善于经营管理,将会坐吃山空,由兴转衰。为了保证股票市场的质量,保护大众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3年亏损,并且不能在一定的期限内扭亏的,将被依法摘牌,即取消其上市资格,重新回到非上市公司的行列。如果亏损严重。达到资不抵债的地步,那就不仅仅是摘牌,而且要面临破产的厄运。此外.上市公司如不珍惜上市这一宝贵的机会,上市后肆意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将被终止上市资格。
从我国上中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机制转换不彻底,运作质量不高,一些上市公司业绩平平,甚至已经出现亏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就被摘牌。上布公司的发展和前途是市场机制运行和选择的结果,一个没有发展前途,业绩持续下滑的上市公司、指望政府直接出面帮助它挽回败局,既没有法律依据、也不符合市场经济运作的内在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