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会员,是指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设立、具有法人资格,依法可从事证券交易及相关业务并取得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会籍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
会员在证券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具主要职能是联接证券供求双方,参与证券流通中场业务,发挥中介职能。只有具备会员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才能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投资者也只有通过会员才能进行证券买卖。
会员在证券交易所既半有权利。也承担义务。按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规定,会员有权参加会员大会,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及对证券交易所事务的建议权和表决权,参加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享受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服务,对证券交易所事务和其他会员的活动进行监督,在保留至少一个交易席位的情况下,有权转让交易席位。会员也需履行义务,这些义务是,开展证券经营业务时遵守法律、法规,平等竞争:遵守证券交易所章程和制厦,执行证券交易所决议:派遣合格代人入场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交易市场的稳定发展i按规定交纳经货和有关部门信息资料:接受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等。
在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中,会员大会是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是会员大会的当然成员。会员大会有权修改证券交易所章程;有权选举和罢免会员理事;证券交易所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需经会员大会审议和迹过。
会员经会计大会选举可当选为会员理事。会员理事应情派法定代表人为理事代表参加理事会。会员理事更换法定代表人时,会员的理事资格不变。
要想成为证券交易所会员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经证券交易所理事会批准后,方可威为该所会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规定,申请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有权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具有法人地位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
(2)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3)具有良好信誉和经营业绩:
(4)组织机构和业务人员符合证券主管机夫和本所规定的条件;
(5)承认本所章程和业务规则,按规定交纳各项会员经费。
会员资格可以因一定事由而终止,这些事山包括:会员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终止会员资格的申请,并经证券交易所理事会批准;会员法人实体解散、被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不再符合证券交易所章程规定的会员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