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证券从业《市场基础知识》讲义:第三章(1)

来源:微学网发布时间:2011-09-21

  第三章 债券

  第一节 债券的特征与类型

  一、债券的定义与特征

  (一)债券的定义: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社会各类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的、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含义:发行人(借入资金的经济主体)、投资者(借出资金的经济主体)、利用资金的条件(在约定时期还本付息)、法律关系(反映两者的债权债务关系,是法律凭证)

  债券的基本性质:1、属于有价证券2、是一种虚拟资本3、是债权的表现

  (二)债券的票面要素

  1、票面价值

  2、债券的到期期限:债券发行之日起到偿清本息之日止的时间3、债券的票面利率:也称名义利率,债券年利息与债券票面价值的比值,用百分数表示。形式有单利、复利和贴现利率

  4、债券发行者名称

  所有要素不一定都体现在票面上,可能以公告等形式公布利率、偿还期限等重要因素。但票面可能包括其他因素,如还本付息方式

  影响债券偿还期限的因素

  资金的用途:临时周转使用发行短期债券,而长期资金需要则发行长期债券。期限的长短主要考虑利息负担。

  市场利率的变化:利率看涨发行长期债券,否则发行短期债券。

  债券变现能力:债券市场的发达程度,发达市场可以发行相对长期的债券,而不发达的债券市场则发行短期债券。

  (三)债券的特征

  偿还性―到偿还期限还本付息,债权债务关系随之结束,而股东和股份公司之间的关系在公司存续期内是永久的,另外,英美国家历史上发行过无期公债或永久性公债

  流动性―持有者的转让,取决于市场转让的便利程度以及转让过程中是否产生价值损失

  安全性―收益相对稳定,不但可以转换为货币,而且有稳定的转让价格。债券投资不能收回的两种情况:发债人不能充分和按时履行按期还本付息的约定,流通市场面临的风险。

  收益性―获得相对稳定的利息收入以及转让差价

  二、债券分类

  (一)按照发行主体: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

  (二)按照计息与付息方式:零息、附息、息票累积债券

  (三)按债券形态:实物债券、凭证式债券和计帐式

  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

  政府发行债券的目的:用于公共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和弥补国家财政赤字在有的国家,把政府担保的债券也划规政府债券体系,称为政府保证债券

  金融债券的发行主体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的目的:用于特定用途以及改善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金融机构发债使其有更大的灵活性和主动性)

  公司债一般由上市公司发行,但有的国家也允许非上市的企业也可以发行债券

  零息债券:也称零息票债券,债券合约未规定利息支付的债券,投资者以低于面值的价格购买,购买价格是票面值的现值,投资收益是两者的差价。

  附息债券:息票债券,按照债券票面载明的利率及支付方式定期分次付息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

  息票累积债券:与附息债券相似,这类债券也规定了票面利率,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中间没有利息支付

  浮动利率债券:债券的利率在最低票面利率的基础上参照预先确定的某一基准利率予以定期调整。

  实物债券、凭证式债券和计帐式债券

  实物债券:具有标准格式实物券面的债券。例如,无记名国债是以实物券的形式记录债权、面值等。实物券的特点: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

  凭证式债券:债权人认购债券的收款凭证;券面无金额,填写认购人缴款的实际数额。可记名、挂失、不能上市流通;类似于储蓄存单

  计帐式债券:在电脑帐户中做记录;计帐式债券买卖,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设立帐户;无纸化

  三、债券与股票的比较

  (一)相同点:有价证券、筹措资金的手段、收益率相互影响

  (二)不同点:权利不同、目的不同、期限不同、收益不同、风险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