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证券从业考试科目证券市场基础知识摘要解析(2)

来源:中大网校发布时间:2012-12-10

2012年证券从业考试科目证券市场基础知识摘要解析汇总

  一、证券交易所

  (一)证券交易所定义、特征、功能

  1.定义

  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买卖双方公开交易的场所,是一个高度组织化、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是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证券交易所本身并不买卖证券,也不决定证券价格,而是为证券交易提供一定的场所和设施,配备必要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并对证券交易进行周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为证券交易顺利进行提供一个稳定、公开、高效的市场。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2.证券交易所的特征

  ①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时间;②参加交易者为具备会员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交易采取经纪制,即一般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交易所买卖证券,只能委托会员作为经纪人间接进行交易;③交易的对象限于合乎一定标准的上市证券;④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决定交易价格;⑤集中了证券的供求双方,具有较高的成交速度和成交率;⑥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对证券交易加以严格管理。

  3.证券交易所职能

  (二)证券交易所组织形式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即公司制和会员制。公司制的证券交易所是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并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一般由金融机构及各类民营公司组建。

  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是一个由会员自愿组成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法人团体。交易所设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察委员会。

  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设总经理1人,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三)我国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层次结构

  我国在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市场主板市场的基础上,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置中小企业板块市场和创业板市场,从而形成交易所市场内的不同市场层次。

  1.主板市场

  2.中小企业板市场

  200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市场。

  中小企业板块的设计要点主要是四个方面:第一,暂不降低发行上市标准,而是在主板市场发行上市标准的框架下设立中小企业板块,这样可以避免因发行上市标准变化带来的风险;第二,在考虑上市企业的成长性和科技含量的同时,尽可能扩大行业覆盖面,以增强上市公司行业结构的互补性;第三,在现有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可以依托主板市场形成初始规模,避免直接建立创业板市场初始规模过小带来的风险;第四,在主板市场的制度框架内实行相对独立运行,目的在于有针对性地解决市场监管的特殊性问题,逐步推进制度创新,从而为建立创业板市场积累经验。

  中小企业板块的总体设计可以概括为“两个不变”和“四个独立”。“两个不变”是指中小企业板块运行所遵循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与主板市场相同;中小企业板块的上市公司符合主板市场的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四个独立”是指中小企业板块是主板市场的组成部分,同时实行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

  监管方面采取两个措施:一是改进交易制度,完善开盘集合竞价制度和收盘价的确定方式,在监控中引入涨跌幅、振幅及换手率的偏离值等指标,完善交易异常波动停牌制度等;二是完善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监管制度,推行募集资金使用定期审计制度、年度报告说明会制度和定期报告披露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分布制度等措施。

  3.创业板市场

  (四) 证券上市制度

  1.证券上市:是指已公开发行的证券经过证券交易所批准在交易所内公开挂牌买卖,又称交易上市。

  2.上市股票交易的特别处理

  公司上市的资格并不是永久的,当不能满足证券上市条件时,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将对该股票做出实行特别处理、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决定。

  特别处理分为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简称“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特别处理。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措施包括: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其他特别处理的处理措施包括: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退市风险警示

  。其他特别处理

  3.暂停股票上市交易

  4.终止股票上市交易

  (五)证券交易所的运作系统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运作系统包括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运作系统包括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1.集中竞价交易系统。

  包括交易系统、结算系统、信息系统和监察系统四个部分。

  2.大宗交易系统。

  二、场外交易市场

  (一)场外交易市场的定义和特征

  1.场外交易市场定义。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交易所以外的证券交易市场的总称。在证券市场发展初期,许多有价证券的买卖都是在柜台上进行的,因此称为柜台市场或店头市场。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目前许多场外市场交易并不直接在证券经营机构柜台前进行,而是由客户与证券经营机构通过电话、电传、计算机网络进行交易,故又称为电话市场、网络市场。

  2.场外交易市场特征

  (1)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分散的无形市场。

  (2)场外交易市场的组织方式大多采取做市商制。

  (3)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拥有众多证券种类和证券经营机构的市场,以未能或无须在证券交易所批准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为主。

  (4)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以议价方式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

  (5)场外交易市场的管理比证券交易所宽松。

  (二)场外交易市场的功能

  (1)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发行的主要场所。

  (2)场外交易市场提供了流通转让的场所。

  (3)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交易所的必要补充。

  (三)我国的场外交易市场

  3.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4.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六)交易原则和交易规则

  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1)证券交易所交易原则

  (2)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