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份额持有人
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回报的受益人。基本权利包括对基金收益的享有权、对基金份额的转让权和在一定程度上对基金经营决策的参与权。□我国规定,下列事项应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多选):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提高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更换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合同约定其他事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托管人都不召集的,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
二、基金管理人
是负责基金发起设立与经营管理的专业性机构。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作为受托人,必须履行"诚信义务"。基金管理人的目标函数是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并经证监会批准(多选):有符合的章程;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为实缴货币资本;主要股东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达到法定人数;有符合要求的设施;完善的制度等。
基金管理人职责(P104浏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职责终止(多选):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
三、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操作进行监督和保管基金资产。如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是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代表,通常由商业银行或信托投资公司担任。我国规定,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
□申请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应具备:净资产和资本充足率符合规定;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等。
基金托管人职责(P106浏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托管人职责终止:同基金管理人。
□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持有人同管理人是委托人、受益人与受托人的关系,也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管理人与托管人是相互制衡的关系。
持有人与托管人是委托与受托的关系。
知识点405(P107-108):基金的费用(单选、判断)
一、基金管理费。
是从基金资产中提取的、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的费用。按照每个估值日基金净资产的一定比率(年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管理费率的大小通常与基金规模成反比,与风险成正比。目前,我国股票基金大部分按照1.5%的比例计提,债券型一般低于1%,货币型为0.33%。管理费从基金资产中扣除,不另向投资者收取。
二、基金托管费。
逐日计提,按月支付。目前,我国封闭式基金按照0.25%比例计提,开放式通常低于0.25%。
三、其他费用
包括:上市费用、交易费用、信息披露费用、持有人大会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