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营机构自我监督
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杜绝违反法规、规则和操作规程及其他损害客户利益的事件发生。 交易所监管 证券交易所是证券经纪业务的一线监管机构,应当在其业务规则中对会员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业务做出详细规定,并实施监管。 同时,证券交易所每年应当对会员的财务状况、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以及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情况进行抽样或者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证券管理部门监管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监会授予监管职责的派出机构有权依法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经纪业务进行抽查,如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可处以警告、罚款、限制或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直至撤消其证券营业许可等处罚。
证券自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