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指导: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品种及交易单位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2-13
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根据中央结算公司提供的交易券种要素,公告交易券种的挂牌日、摘牌日和交易的起止日期。2002年发布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规则》第六条规定,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期限最短为1天,最长为1年。参与者可在此区间内自由选择回购期限,不得展期。1997年6月5日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回购业务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的期限为7天、l4天、21天、l个月、2个月、3个月和4个月,共计7个品种,最长不得超过4个月。回购到期时参与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资金与债券的反向交割,不得展期。交易单位是指同业拆借中心对回购交易双方参与回购交易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

  全国银行问债券市场回购交易数额最小为债券面额l0万元,交易单位为债券面额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