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售时间为一个交易日(N日)的,其具体资金结算流程如下:
1.N日发售结束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交易所发送的认购数据进行资金清算;
2.N+1日在规定的交收截止时点,在满足当日交易所证券交易资金交收后,结算参与人的结算备付金账户资金可用于ETF份额认购资金交收;
3.N+2日11:00前,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结算参与人认购资金到位情况提供给交易所;
4.N+3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交易所按照认购资金到位情况确认的有效认购数据及解冻的认购资金进行资金清算,并入当日清算净额,并将有效认购数据发送给发行协调人;
5.N+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实际到位资金划入发行协调人结算备付金账户后,发行协调人可将该资金划入预留银行收款账户。
发售时间为多日的,资金结算流程另行制定。
网上现金认购冻结资金利息计算。对于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冻结期申购保证金利息的计算,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各封闭式基金设立的批复》中“发行过程中申购资金冻结期间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全部归基金所有”的规定办理。目前,ElT认购资金冻结期间利息计算方法暂比照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即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和实际冻结天数计算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利息,在银行按季结息后划付给基金管理人。若ETF发售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发售结束后,网上现金认购的ETF份额,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传送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